【延伸閱讀】季建業受賄案一審開庭 涉案數額約1132萬
庭審現場
央廣網煙臺1月16日消息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今天上午8點30分,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涉嫌受賄案在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開庭審理。
今天上午8點20分左右,旁聽人員經過安檢之后陸續進入法庭,今天的旁聽人員有被告人親屬2人,全國和山東省的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20人,媒體記者以及各界的群眾代表等共計92人。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之后,公訴人、辯訴人、審判長和審判員入庭,今天的合議庭是由煙臺中院的副院長畢崇江和2名法官組成,煙臺市檢察院指派了副檢察長以及檢察員作為公訴人,季建業的家屬也是委托了兩位律師出庭進行辯護,在8點30分的時候審判長宣布開庭,傳被告人季建業到庭。
審判長首先查明了被告人季建業的身份信息,被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確認季建業已經在開庭十天之前收到了起訴書的副本,宣布了案件的來源以及起訴的案由,告知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被告人季建業及其辯護人確認已經清楚上述內容,并且表示不會申請回避,隨后審判長就宣布進行法庭調查,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經依法審查查明,1992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被告人季建業利用其擔任中共江蘇省蘇州市吳縣縣委副書記、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工作委員會書記、昆山市人民政府市長、揚州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揚州市委書記、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蘇州市錦聯經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東明等7個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工作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利用其擔任中共揚州市委書記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蘇州市錦聯經貿公司違規承攬項目提供幫助,1999年至2012年下半年季建業本人或通過其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上訴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務共計折合人民幣1132.089318萬元。
在宣讀起訴書之后,法庭說明了召開庭前會議的情況,法院首先對被告人犯罪的主體身份情況進行了法庭調查,公訴人通過向法庭出示任職文件,干部履歷書等證件證明了季建業曾經擔任的職務,被告人季建業和辯護人對公訴人的上述的證據也沒有表示異議。接下來法庭就針對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季建業的受賄犯罪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因為他的犯罪的事實一共分為收受蘇州錦聯經貿有限公司總經理徐東明賄賂770萬元等7個部分,所以法院是依次進行調查。
季建業,作為江蘇省內成長起來的領導干部,無論是各級官員還是普通百姓,對他都比較熟悉。季建業是如何落馬的?專家對此類案件有什么樣的分析?
2013年10月17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稱,季建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隨后南京市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季建業辭去南京市市長職務的請求。2014年1月30號,季建業被開除黨籍;8天后,檢察機關依法對季建業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之后此案進入了司法程序。有報道稱,季建業在揚州任職的8年間,全市大規模翻新“修舊”,“季挖挖”因此得名。2009年8月,季建業到南京任副市長、代理市長職務。他一邊高調宣稱“進了中山門,就是南京人”,一邊迅速啟動“三中路改造”,南京這座古城不斷被“開膛破肚”。對于季建業案反映的現象,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分析。
任建明:季建業這個很有代表性,就是到哪里都有一個龐大的城市化,城市建設的計劃,大興土木,又通過這些項目,包括土地的招拍掛,包括工程的建設這些大項目,牟取不當的巨額的不當利益,受賄。這個其實是很有代表性。
“雨污分流”計劃、大肆砍伐梧桐樹、城西干道炸了僅使用12年的高架,挖隧道,原先20分鐘的車程現在需要近一個小時;雙向8車道從來不堵車的江東路被開膛,挖地下人行道,專家分析:
任建明:當然,這些項目是不是非常必要呢?如果他一直這么來做的話,事實上就是為了腐敗的目的而去創設一些項目,而不是說這個項目是實際的城市化,當下或者可以預見的時間內所需要的。可能就會搞一些大而不當的工程。既耗費了很多財政的資金又造成很大的浪費。
(原標題:原南京市市長季建業受賄案一審開庭 涉案數額約113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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