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樓(非商住樓)架空層該如何確保它的用途?2月8日,省政協委員蒙曉靈在海南省政協六屆三次會議提案建議,應規范居民小區架空層做商業用途。蒙曉靈稱,居民小區架空層做商業用途,影響低樓層居民的正常生活。如來往人的噪音、作為打印復印室用途甚至會產生空氣污染;最重要的就是商業用途的架空層會引入外來消費者,使門衛很難判斷外來人員進入小區的目的,難于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蒙曉靈認為,雖然架空層出租為商業用途弊端極多,但目前海口很多居民住宅小區架空層仍被物業出租作為商業用途以謀利,這極大損害了廣大業主的權益,也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
針對物業將居民住宅樓架空層出租所帶來問題,蒙曉靈提出建議,相關部門應排查違規違法出租的居民住宅樓架空層,責令其商家退租。同時,對將違規將居民住宅樓架空層出租的物業公司依法進行處罰,對堵塞安全通道,生命通道的進行徹底的整治,確保小區管理的規范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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