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2月13日消息(海口晚報全媒體記者 任錦雯)如今,網絡上公然銷售公民個人信息,開房紀錄和電話號碼等資源的現象比比皆是,老百姓每天被騷擾電話短信狂轟濫炸卻又不知如何維權。省政協委員黃紹進提案建議:依法對個人信息數據庫的建立與使用進行系統監管,對于遺失、毀壞有關數據,或者未經許可而泄露有關數據的,數據主體可請求賠償。
百姓叫苦
多受騷擾短信“轟炸”
2月3日出爐的《2014騷擾電話年度報告》顯示,2014年,全國騷擾電話呼出量高達270億個,相當于人均20.7個。魯先生是海口某文化教育公司的總經理,同時他也是個人信息泄露后飽受騷擾折磨的受害者之一。
魯先生告訴記者,從去年1月份開始,他就經常接到銷售保險的、推銷樓盤的等多種電話,從去年7月份開始這種騷擾多得讓他忍無可忍。“一天可以接到10個這樣的電話,有的你摁掉了他還會繼續打,已經嚴重影響到了我的正常工作。”魯先生對記者說,“這個是我的工作電話,有很多客戶資源,我又不能換電話,現在看到陌生電話都害怕。”
除了騷擾電話,幾乎每個人都會遇到的是各種狂轟濫炸的騷擾短信,內容雖然不同,形式卻大同小異,每天都可以收到不同電話號碼發來的相似的宣傳信息,讓百姓的生活被嚴重騷擾。
記者調查
個人信息“裸奔”極易泄露
個人信息都是如何泄露的呢?記者調查發現,個人信息的泄露途徑非常廣泛,如丟手機后個人信息容易泄露,閑置銀行卡隨意亂丟也容易信息泄露。除了由于個人原因外,銀行、商家和網購等需要個人信息的機構也是個人信息泄露的重災區。
記者走訪發現,伴隨著大量會員卡及會員服務的推出,許多商家要求客戶提供電話號碼、家庭住址甚至是身份證信息,但是卻并沒有建立完善的機制保障客戶的信息不被泄露。現實中,有堪稱“海量”的個人信息被放在網上販賣,信息泄露倒賣的渠道繁多,甚至公民的醫院就診、網購記錄、開房信息也被放在網上出售。
根據知情人士提供的線索,記者加入了一個名為“健康資源-病人數據”的QQ群。在該群的簡介信息中,“經營銷售病人數據、住院數據、掛號數據、醫保結算報銷數據”的字樣赫然在列。
代表聲音
嚴格大型企業的內部管理
省人大代表王軍是儋州的一名基層公務員,談到個人信息泄露的問題他也表示感同身受。他指出隨著無線通訊技術的發展,個人手機號碼將不局限于電信數據庫,也會成為網絡注冊的必要因素,如果這些個人信息數據被不法分子利用,將會滋長犯罪行徑,影響社會穩定,特別是對未成年人造成嚴重侵害。
王軍認為個人信息泄露的問題應該引起政府足夠的重視,有關部門應該立即立法保護公民的個人信息,保障公民的隱私權,同時應該嚴格移動、電信和銀行等大型的具有眾多公民個人信息資源企業的內部管理。
委員建議
未經許可泄露數據可請求賠償
省政協委員黃紹進在今年的兩會期間提案建議,依法對個人信息數據庫的建立與使用進行系統監管。應當采取立法、行業自律、技術保護等各種方式規范個人信息數據的管理與使用,不但要嚴格規范個人信息數據庫管理者的權利和義務,更要出臺嚴厲的懲罰措施懲誡違法行為。
具體來說,黃紹進建議首先要不斷完善相應法律法規,以此規范市場,懲戒犯罪,從而推動我省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其次對數據獲得設限。具體來說任何組織或機構不得以欺騙手段從數據主體取得信息;任何組織或機構必須有特定的和合法的目的,才能搜集或持有個人信息數據;搜集取得個人信息數據必須征得數據主體的同意,數據主體在資料被搜集前應被告知該搜集的方式、范圍、地點及目的;數據主體有權選擇是否愿意個人信息被他人利用及再利用,有權更改或刪除已提供的個人信息數據;某些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獲得必須征得其監護人的同意。
最后建議,對數據的使用設限。任何單位在建立用于合法目的的個人信息數據庫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在負責協助監管的行業協會備案;數據庫必須公布其搜集資料的授權、目的、種類和用途;數據搜集使用方有義務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個人信息數據未經許可而被隨意使用;收集、處理、使用個人信息數據,不得損害數據主體的人格、身份以及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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