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2月26日消息(海口晚報全媒體記者 曾麗園 通訊員呂瑩玉)湖南衛視節目《我是歌手》正在熱播中,連日來不少市民接到了《我是歌手》節目組發來的中獎信息,同時警方也接到市民報案稱被詐騙。近日,海口美蘭法院判決一起通過偽造《我是歌手》虛假中獎網站,發布虛假中獎信息騙取他人錢財案件,海口三男子騙取三人近四萬元。
2014年4月18日,警方在海口市美蘭區海甸四西路2號市財政局宿舍某房內抓獲三男子謝某某、黃某某、劉某某,當場從謝某某處繳獲人民幣1000元和作案工具銀行卡3張、手機3部、電腦4臺、主機1臺;從黃某某處繳獲人民幣1000元、作案工具手機1部;從劉某某處繳獲作案工具筆記本電腦1臺。
謝某某供述,他見湖南衛視綜藝節目《我是歌手》火爆,便蒙生出借其實施詐騙的想法,于是2014年3月初在互聯網上架設了《我是歌手》虛假中獎網站開始實施詐騙。
謝某某先在網上購買“QQ郵箱采集器”、“飛訊群發器”及專門用于詐騙的戶名為“陳合康”的多家銀行卡號,然后通過采集器采集到的網上QQ用戶的QQ郵箱號,再使用“飛訊群發器”往采集到的QQ郵箱號群發虛假中獎信息,誘騙QQ用戶到其架設的虛假中獎網站登記個人資料領獎。當被害人誤認為自己被《我是歌手》欄目組抽取為中獎用戶后,謝某某便假扮電視欄目組的客服人員接打電話,以需繳納領取獎金、獎品風險抵押金等為由,不斷誘騙被害人向其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并使用從網上購買的專門用于詐騙的戶名為“陳合康”的銀行卡號作為接收詐騙所得的賬戶,非法獲利。
然后,謝某某先后打電話給黃某某、劉某某,讓其二人前來幫忙充當客服人員,一起實施詐騙。三人先后騙取了鄒某某人民幣29800元、王某某人民幣4800元、王某人民幣4800元。
美蘭法院認為,謝某某、黃某某、劉某某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謝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分別判處黃某某、劉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并分別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銀行卡3張,予以沒收并銷毀;作案工具手機4部、電腦5臺、主機1臺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贓款人民幣2000元,由扣押機關退還被害人鄒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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