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獻常被認為是一個人生命的延續,但我國可供移植器官數量缺口大,常有患者因等不到而失去性命。2015年1月1日起,我國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為移植供體來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獻將成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之前,青年歌手姚貝娜捐贈眼角膜使兩位病人重見光明,再次引起社會對于器官捐獻的熱議。
在全國兩會上,來自廣東的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建議,實行申領駕照過程中登記器官捐獻意愿。他說,我國每年有約10萬人因交通事故遇難,而遇難者中很大一部分是駕駛員,若將器官捐獻意愿表達與駕照申領關聯,會減少大量器官資源的浪費。
全國政協常委、中國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潔夫2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坦承,器官移植行政管理體制落后是制約捐獻的原因。未來3到5年中國有望成為世界器官移植第一大國,擔心取消死囚器官使用會損害移植的觀點是錯誤的。應該建立一個符合社會倫理的可持續發展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體系,推動器官移植合法透明。
??? 廣東上萬患者等待器官移植
全國政協常委、中國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潔夫在接受媒體專訪時說,使用死囚器官是在沒有建立公民自愿捐獻體系之前的權宜之計,不符合醫學倫理,也違背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醫學精神,這是飲鴆止渴。他提出要推動建立合法透明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體系。目前,全國共有2萬人在排隊等待器官,器官供需比并沒有1:30那么夸張。
近年,廣東的器官捐獻案例、數量都逐年增加,去年大幅提高到246例,累計已經成功完成捐獻570多例,居全國首位。而在移植等待者方面,數據顯示,現有在國家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中等待進行肝腎移植的人數約有2萬-3萬人。因允許患者多中心等待,該總數存在重復。其中,廣東作為全國最主要器官移植發生地,等待肝、腎移植的患者上萬人。
昨日,南都聯合大粵網就“你是否贊成申領駕照中引入登記器官捐獻意愿?”進行問卷調查,截至記者發稿時已有近1700名網友投票,78.2%的參與者選擇“不贊成”。投反對票的趙女士說“自己正在學開車,以后拿到駕照直接問你愿不愿意捐贈器官,總覺得‘膈應’,不吉利。”
??? 器官捐獻應特別注重自愿
朱列玉代表此次提交的建議,并非是首次將器官捐獻意愿表達與駕照申領進行關聯。2011年,時任國家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明確表示,在當年年內能夠實現,申領駕照時公民可表達是否愿意進行器官捐獻。
事件雖引發廣泛討論、熱議,最終卻并未如期實行。具體原因主要是基于醫學倫理方面的考慮。不少醫學倫理專家說,此舉最大倫理困境在于醫院在搶救表達捐獻意愿人的救治過程和結果容易受質疑。“救下來了還好,如救不下來,患方家屬、社會輿論會認為醫生的救治不得力,因為器官作為稀缺資源,醫院一方面是器官捐獻者的救助實施者,另一方面又是可通過器官獲取相關利益(雖然同樣也是在救人)的獲利方。”有醫學倫理專家表示,目前在醫療環境較差、社會誠信度較低的情況下,醫生在搶救后如患者死亡,容易被質疑搶救不力。
該不愿具名專家說,我國器官短缺問題十分嚴峻,但如何有效推動需審慎考量、妥善進行。器官捐獻涉及極為重要的倫理問題。傳統觀念講究身體完整地入土為安,否則就是對死者不尊重,家屬在情感上難以接受。因此,器官捐獻應特別注重自愿,應把自愿作為鐵律。
????器官移植需要公平分配機制
省紅十字會一位專家也表示,此舉雖然看起來是與駕照“捆綁”,但實際與國際接軌。在一些發達國家,領駕照簽署器官捐獻意愿書已經形成制度化安排,如美國,駕照同時還是器官捐獻卡,駕照正面是開車人的姓名、性別、身高、出生日期及住址等信息,背面則是一份器官捐獻同意書— 如果發生死亡,本人將捐出遺體(器官)。
目前,我國尚沒有一部關于器官捐獻的專門法,來確定捐獻者權利、義務以及相應法律責任,僅有一個國務院頒布實施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并未涉及捐獻體系如何建立、操作等具體事項。醫學專家表示,器官捐獻涉及器官分配、使用,需要審慎對待,以公開透明做到公平分配,合理使用。即使自愿捐獻者多,但仍不可能完全滿足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這就需要公平分配機制。應當避免的是,捐獻的器官成為牟利“資源”,不僅褻瀆捐獻者人道主義精神,而且嚴重挫傷人們自愿捐獻器官的積極性。目前,我國沒有人體器官捐獻的立法,應通過立法保障器官捐獻事業的穩妥推進。
??? 我國器官捐獻使用率遠低于歐美國家水平
談及器官捐獻使用率,全國人大代表、無錫肺移植專家陳靜瑜列舉一串數字:正常情況下,一個人可以捐獻1顆心、2個肺、1個肝、2個腎、2個眼角膜,救8個人。2014年,全國自愿捐獻器官病人共有1699名,但只做了4548個移植手術,相當于一名捐獻者8個器官只有2.5個被利用,另外5.5個浪費了。在歐美,使用率約能達4.5-5個,遠高于中國。如此浪費不僅與我國器官分配網絡系統不夠完善有關,器官維護、轉運環節也存在諸多問題。
??? 焦點問題
??? 打通異地轉運器官“綠色通道”
我國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為移植供體來源,對等器官移植的病人影響多大?
陳靜瑜說,剛開始影響肯定有的,“元旦以來我們醫院已有兩三個病人沒有等到肺源去世了。”同肺源緊缺相比,器官使用率偏低更讓其感到惋惜,建議盡快完善器官網絡分配系統,打通異地轉運器官的“綠色通道”,政府應為醫院維護器官提供相應的經費、制度保障。
陳靜瑜談到,異地獲取肺源,及時轉運成為一大挑戰。“轉運器官一般是通過高速路、高鐵或者民航,有條件的家屬才會包機。”轉運過程受各種外界因素影響,過去兩年內他多次因民航晚點等原因,通過微博“喊話”,爭取到民航等方面提供“便利通道”。
基于親身經歷,對比國外為器官轉運提供的保障機制,他認為在高速路、高鐵、民航領域建立器官轉運“綠色通道”,“比如高鐵票源緊張時,可優先保障器官轉運團隊上車;高速、市內交通擁堵,轉運車輛可申請警車開道保障等。”
??? 厘清器官移植經費“灰色地帶”
??? 既然器官是免費捐獻,為什么器官移植手術費用如此昂貴?
陳靜瑜解釋,在器官免費捐獻后,從器官維護、評估、獲取、轉運以及器官移植手術、康復都會產生費用。在移植手術、康復環節,病人身體狀況、病情不同,費用也會相差很大。
“目前在器官獲取環節,還有一些‘灰色地帶’沒有厘清。”陳靜瑜說,如在器官獲取前,首先需要對器官健康狀況進行評估,也需要對器官進行日常的維護,評估和維護所產生的費用尚未明確應由哪方面支付。實踐操作上,器官捐獻協調員的工作,供者器官評估和維護、異地獲取、各種途經轉運及最后供者的后事料理等費用目前由醫院、受者承擔,“這些費用不在醫院賬單上,不夠公開陽光,容易讓外界產生誤解,認為器官移植中有利益黑幕。”到底這些經費應由誰來承擔,承擔多少需明確,并走向陽光化。
考慮到捐獻器官使用率偏低,他建議器官維護費用可由政府提供相應保障。比如在加拿大,就已將器官維護入法,要求一旦有腦死亡病人出現在醫院,醫院有責任將病人維護好,直到獲取器官團隊到來。維護器官的所有費用都由國家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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