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海南省食藥監局發布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不要誤入保健食品消費陷阱。
近期,有商家非法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甚至聲稱根治百病,吸引老年人參加其組織的銷售或代購活動,讓老年人高價購買保健食品。
常見陷阱:
一、利用“講座”、“義診”等形式為幌子,邀請“專家、教授和老中醫”在現場進行“養生”講座,順便兜售保健食品,或通過“贈藥”、“發放小禮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參加其組織的促銷活動。所謂“咨詢義診”其實并不免費。這類活動總是以免費體檢為開頭,以“身體狀況存在嚴重問題”為結論,以老年人購買保健產品為最終目的。
二、以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醫療機構、學術機構、行業組織的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進行虛假宣傳,實屬虛構不可信。保健食品宣傳“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藥品混淆的用語”。消費者在選購此類保健品時應提高警惕謹慎購買。
三、以“藥到病除”、“根治”等用語強調療效,“無效退款”、“無毒副作用”等承諾夸大產品功效。保健品不能代替藥物,無治療作用,一般需長期服用。因此,宣傳中不能出現有效率、成功率等絕對化用語,更不可期望所謂的療效、速效等不實承諾。
防范措施:
一、購買保健食品要選擇正規的有合法資質的商家購買,并索要相關票據,以備日后投訴、索賠、維權。
二、認準保健食品左上角“藍帽子”標識。購買時要認準產品包裝上是否有國家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準文號,標識國產保健食品要有衛生部的批準文號“衛食健字”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批準文號“國食健字”標識,進口保健食品要有“衛進食健字”或“國食健字J”標識。相關信息可登陸國家總局網站查詢。
三、確認保健功能。仔細參看產品包裝上的說明書,確定產品的保健功能并結合自身實際選購。我國衛生部審批的保健食品共有20多種保健功能,而且同一產品不能同時具有兩種以上的功能,消費者購買時要注意分辨。
四、注意產品的禁忌。保健食品的批準證書上注明了一些不適宜人群或禁忌,并要求企業標注在產品包裝的說明書上。消費者在選用這類保健食品時要注意是否適合您或您要送禮的對象。特別是年老體弱的老人,常年患有慢性病的病人,兒童及青少年、孕婦要謹慎選擇保健品。
五、注意有效期,不要買過期的保健食品。仔細察看包裝上廠名、廠址、聯系電話、生產日期、有效期限等
六、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患有疾病應及時就醫。
如果消費者一時沒有識別清楚,已經上當,要保存好證據及相關票據。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或撥打12331投訴,相關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會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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