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僅制訂了許多重大、嚴格的法令,而且對違法犯罪行為的處罰相當嚴厲。其中頗具特色、頗有成效的一項是杖刑,即以杖鞭打犯人,目的是“在犯人身上留下不可磨滅的傷痕”。1994年,一名名為費依美國少年在新加坡被指控噴涂2輛車,對另2輛扔了雞蛋,因此面臨杖刑。時任美國總統克林頓在一次酒會上公開稱:“我們認為這種懲罰太過分了,非常希望在某種程度上予以重新考慮。”圖為1994年,費依的母親拿著兒子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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