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上海一名男子外出辦事時,將19個月大的女兒鎖在車內數小時,導致孩子昏迷不醒。盡管醫院盡力搶救,但因孩子被困時間太久,最終還是不幸身亡。記者采訪了解到,南京警方也曾遇到過家長將孩子鎖在車內,自己獨自去辦事的事件,并對這名家長進行了批評教育。
回放 父親去辦事,將孩子鎖車內數小時
當天下午4點多,這名男子抱著孩子一路飛奔,跑進上海松江區中心醫院。聞訊而來的護士,急忙將孩子接進急診搶救室,但是,在接氧、氣管插管等一系列措施跟進后,還是沒能挽回孩子的生命。
松江區中心醫院急診兒科主治醫師蔣春苗描述當時狀況,孩子全身青紫,沒有呼吸,兩個手緊握僵直。原來,這名父親帶著孩子外出辦事,臨走將孩子鎖在車內,數小時后回來,發現孩子已昏迷。
專家表示,隨著氣溫升高,密閉暴曬的汽車空間內瞬時溫度可達60多℃,千萬不要將孩子單獨留在車內!
解析 35℃+日照15分鐘=封閉車廂65℃
記者了解到,事發當天上海氣溫最高26.8℃、濕度較大。而美國一項研究發現,當氣溫達到35℃時,陽光照射15分鐘,封閉車廂里的溫度就能升至65℃,在這樣的環境里待上半小時就能致命。
由于兒童發育未完全,其體溫上升、體內水分散失的速度遠比成年人快,其呼吸系統和耐熱能力也不如成年人,因此在“悶罐車”里極易發生“熱射病”。這種疾病是指因高溫引起的人體體溫調節功能失調,體內熱量過度積蓄,從而引發神經器官受損,直至死亡。
為什么女嬰的皮膚會發紫呢?對此專家解釋說,這與車內氧氣被耗盡后導致機體缺氧有關。
追責 父親或犯過失致人死亡罪
上海旭燦律師事務所菅峰律師認為,盡管警方沒有接到報警,但對知曉此事的人,都有報警的義務。從報道內容看,孩子的父親可能犯有過失致人死亡罪,如果警方獲悉此事,應介入調查此事,在查證屬實后應該予以立案。
菅峰分析,過失致人死亡罪名如果成立,孩子的父親可能會被判實刑,也可能被判緩刑。刑責的嚴重與否,主要取決孩子母親是否能原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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