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高檢抗訴22年前海南殺人焚尸案
代理人到最高法閱卷
“親愛的滿兒,全家想念你,全家愛你,綿竹已經進入了夏季……”這是陳滿父母寫給陳滿的一封信。今年2月10日,最高檢決定就海南陳滿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訴。4月8日,陳滿案的申訴代理人易延友、王萬瓊在最高法完成拍照閱卷。四川綿竹男子陳滿因1992年12月發生在海口的一起殺人焚尸案被認定為作案兇手,1999年,陳滿終審被判處死緩。陳滿及其家屬不服,為此展開了申訴之路。
52歲的陳滿老家在四川綿竹。1988年,陳滿到海口打拼。
1992年12月25日,海口市上坡下村109號發生一起殺人縱火案,46歲物業管理人員鐘某遇害。案發后,陳滿被鎖定為兇手,鐘某曾是陳滿的房東。警方趕到現場,發現死者身受多處鈍器傷害、頸動脈被割斷,由于煤氣罐被點燃,死者遺體嚴重燒焦。
“1992年圣誕節次日,我們突然接到老鄉的電話,說陳滿被人殺了,就當我們買票去海南時,又傳來消息說,陳滿沒死,而是因為殺人放火被抓了。”陳滿的哥哥表示。
“陳滿的工作證在死者鐘某身上,陳滿與鐘某住在一起,因經濟矛盾搬走,在案發前兩天又搬回居住;案發后,陳滿去向不明。”據陳滿申訴代理人王萬瓊和易延友介紹,這些都成為陳滿列為重要嫌疑人的依據。1992年12月27日晚上,正在工作地點與工人玩麻將的陳滿被警方帶走。
法院認定,陳滿在上坡下村109號租住期間,因未交房租與鐘某發生矛盾,鐘某聲稱要告發陳滿私刻公章等違法行為并要其搬走,陳滿遂起歹念。當年12月25日晚7時許,陳滿從寧屯大廈工地來到案發地。鐘某在客廳喝酒,陳滿與其聊天,然后到廚房拿菜刀朝鐘某連砍數刀致其死亡。后陳滿將煤氣罐搬到鐘某臥室門口并點燃。
1994年,一審判決認定,陳滿構成故意殺人罪和放火罪,判處死緩。經陳滿上訴,1999年4月,此案終審被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陳滿在見到父親陳元成和母親王眾一時,提出其并未參與此案。22年來,陳元成夫婦堅持向有關部門提交申訴材料。
2014年,陳滿案受到國內多名律師關注,并按照相關程序對案件進行申訴。
據陳滿代理人王萬瓊介紹,2015年2月10日,最高檢決定就陳滿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訴。最高檢刑事申訴復查通知書載明,其復查認為,原審判決、裁定認定陳滿故意殺人、放火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今年4月8日下午,陳滿的代理人易延友和王萬瓊已完成對陳滿案的全部拍照閱卷工作。
記者9日從海南省高院獲悉,目前該院尚未接到檢方或法院系統轉交的陳滿案相關材料,不便對案件作相關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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