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4月14日消息(海口晚報全媒體記者李云川 通訊員樊磊 陳煒森)記者今天從海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獲悉,經報國務院批準并經海峽兩岸有關部門確認,海口市成為第五批赴臺灣個人旅游城市。按照公安部的統一安排,從今年4月15日起,海口市戶籍居民以及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規定條件,可在海口市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的異地戶籍人員,可以申辦個人赴臺灣旅游證件。
據介紹,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持身份證、戶口簿(登記備案人員須持單位意見;異地戶籍人員須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海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以下簡稱《大陸證》)及赴臺灣個人旅游“G”簽注。申請人辦妥《大陸證》及個人游“G”簽注后,需通過有赴臺旅游組團資質的旅行社代為申請“入臺許可”證。取得上述“兩證一簽”的申請人,可在證件有效期內自行從對外開放口岸出境前往臺灣,在臺期間可自由安排行程活動,并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大陸。
同時,為進一步便利群眾,自今年4月15日起,申請人向海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赴臺灣團隊旅游“ L”簽注時,免提交旅游組團社發票。
附件:
居民赴臺灣個人旅游溫馨提示
自2015年4月15日起,我省海口市居民赴臺個人旅游正式啟動。屆時海口市戶籍居民以及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相關規定,可在海口市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的異地戶籍人員可自由選擇赴臺個人旅游。
一、居民赴臺個人旅游需先向海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辦《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以下簡稱《大陸證》)及赴臺個人旅游“G”簽注(6個月壹次出入境有效),如您已持有效《大陸證》,可單獨申請“G”簽注。(注:如您是參團赴臺旅游,則申請“L”簽注,務請根據您的需要正確選擇簽注類別)
二、辦妥《大陸證》及赴臺個人旅游“G”簽注后,需通過有資質的旅行社向臺方申請“入臺許可”證。目前我省具有資質的旅行社共有6家,分別是海南豪陽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特區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國國旅(海南)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康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樂游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海之緣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三、持有上述《大陸證》、“G”簽注及“入臺許可”證后,您可在證件及簽注有效期內自行從對外開放口岸出境前往臺灣,在臺期間可自行活動。
四、持赴臺個人旅游“G”簽注在臺停留時間自入境臺灣次日起不超過15天,并應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大陸。如無正當理由在臺灣非法逾期停留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五、請您注意文明出游,祝您旅行愉快!
辦理《大陸證》及“G”簽注更多詳情,請登錄海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www.hicr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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