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同性戀舉辦婚禮
港媒稱,內地首份“同妻”人群調查報告出爐。所謂“同妻”是指與男同性戀結婚的異性戀女性,是同性戀人群的衍生群體,也是社會中隱秘的弱勢群體。調查顯示,內地目前約有1600萬名“同妻”,研究團隊歷時三年時間跟訪調查“同妻群”,發現逾九成人遭遇過家庭暴力,三成人在婚姻中沒有性生活,但僅有三成人選擇離婚。
據香港《明報》4月17日報道,研究負責人、哈爾濱工業大學社會學教授唐魁玉稱,社會歧視、無法律保障,是“同妻”當前的困境。
經濟子女問題 僅三成人離婚
2012年6月,四川成都一家大學的教師羅洪玲,發現丈夫的同性戀身分后痛不欲生,從一座公寓的13樓墮樓身亡,引發輿論嘩然。羅洪玲是內地約1600萬“同妻”的一個縮影,在傳統的家庭倫理束縛下,“同妻”在婚姻中承受著家庭暴力、少性甚至無性等巨大壓力,對于婚姻的維持以及解體都經受著與常人不同的艱辛和困擾。
中新社16日報道,哈爾濱工業大學社會人類學研究小組歷時3年,近日完成了中國官方首個同妻群體生活適應問題研究。研究負責人唐魁玉表示,在內地,同性戀尚且是一個隱形的群體,更別說“同妻”了,所以1600萬這個數字并非調查所得,而是一個非常保守的估計,實際可能更多。
唐魁玉的研究小組透過對國內網絡上活躍的“同妻群”中的173人跟訪調查:“同妻”主要是35歲以下,占跟蹤訪問人群的75%。在接受跟蹤訪問的3年里,9成以上受訪者稱受到過冷暴力、肢體沖突、嚴重家庭暴力等家庭暴力行為。3成在婚姻中沒有性生活,但處于照顧子女或經濟塬因,僅有3成人選擇離婚。
罪魁是傳統道德異性戀霸權
唐魁玉認為,亟需推出相應法律,讓“同妻”選擇離婚的時候,能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他表示,“同妻”悲劇的產生不在同性戀丈夫,而是影響同性戀者選擇生活的傳統道德和異性戀霸權,解決“同妻”困境有賴于社會對于同性戀者的接納和保障,使得同性戀者有權利和自由去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不需要用妻子來做擋箭牌。社會氣氛愈來愈開放,“同妻”數量才會下降。
同妻通常選擇啞忍
另據香港《成報》4月17日報道,化名雨梅的48歲“同妻”是家庭主婦,女兒今年已經21歲。她接受內地媒體訪問時說,1992年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現在的丈夫,當時覺得對方干干凈凈的,看起來特別斯文。兩人在認識八天后就決定閃婚,但雨梅在婚后第四天就遭到冷暴力,“丈夫回家很少說話,一年內都沒有碰過我的身體,在長輩催促生孩子下,才勉強發生關系”。
雨梅后來發現“全家都知道他是同性戀,就瞞我一個人”。得悉真相后,雨梅想過自殺,但因為不想給女兒一個單親家庭,最終決定啞忍。她說,“對他來說,我只不過是傳宗接代的工具、照顧家庭的保母。不,連保母都不如,他掙的錢有一大半都花在了別的男人身上……我痛恨我的丈夫,不是因為他耽誤了我,而是因為他毀了我的孩子”。
另一名化名樂彤的前“同妻”今年31歲,碩士學歷,任職大學老師,碩士畢業后過相親認識任職公務員的前夫。
樂彤說“新婚第一晚,他對我說他陽痿。在我沒有懷孕之前,他每周和我有一次性生活,幾乎沒有前戲直奔主題,可他為了要孩子還是很努力。當我確定懷孕了,他經常夜不歸宿。直到兒子出生兩年以后,才發現他是同性戀,于是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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