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歲的退休老人謝林冬等3人,在8年前委托朋友在海口買了3套被法院查封拍賣的房子,準備來海南養老。結果讓他們始料不及的是,這3套房子至今仍被別人占住不肯交房。老人謝林冬指著自己的房子對記者說:“法院判決無法執行,法院公告如一紙空文。老人們要不到房子只能站在門外曬太陽。”
據謝林冬老人介紹,他今年61歲,漢族,在新疆工作,居住在新疆喀什。2007年7月,即將退休的謝林冬聽朋友介紹,在海口有一批被法院查封拍賣的房子正要出售。于是,他與一位同學和一名老師一道,委托這名朋友以20多萬元/套的價格,購買了3套被法院查封拍賣的房子,并于當月取得了房產證。
這3套房子都位于海口海甸島沿江二東路21號的吉祥大廈,分別為301號、302號與502號房。這3位老人隨后來到海口看房時才發現:這3套房子已有人居住!而且住房的人都不肯搬出去。
2011年,這3位老人向海口美蘭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占領這3套房子的人停止侵占,返還房產。當年5月,美蘭區法院作出判決,要求占房居住者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天內,搬出占領的房子,將房交給謝林冬等3位老人。
然而占房者卻稱,他們是向原來的發展商購買的房子,居住在這里10多年了,卻沒有辦理房產證等手續。他們拒絕接受法院判決,拒絕交出房子。
為此,2008年12月與2009年12月,海口市中級法院2次發出《公告》,稱占有吉祥大廈301、302和502等房屋的行為為非法占有,責令他們在10日之內自動搬出,否則法院將強制執行。
然而,每次法院強制執行都遇到非法占房者的堅決抵制,讓法院的強制執行難以實現。2014年9月,海口美蘭區法院下達的執行裁定書上甚至稱:由于上述房屋因客觀原因暫不具備搬遷條件,因此裁定:終結要求非法占住者搬出房屋的民事判決的本次執行程序。
謝林冬老人說:“為要回被別人侵占的房子,這8年來,我們從新疆到海口,來來往往跑了多少趟,其中的路費都有10多萬元錢了。眼看著自己買下并辦理了房產證等合法手續的房子,卻被別人非法占領著不肯搬出來,心里氣得病都出來了。這那是買房養老呢?這是買氣受!別人占了我們的房子,我們只能站在外面曬太陽!”
今天下午,記者與謝林冬等老人來到吉祥大廈進行采訪,謝林冬敲開了其中一戶的房門后,出示房產證書后要求對方搬出房子。對方稱:他們居住在這里已10多年了,不能搬!她要謝林冬老人找法院。隨后,對方關門不與謝林冬老人說了。
謝林冬老人對記者說:“我們已向海口美蘭法院再次申請強制執行,此手續正在辦理中。但我們不知道結果會怎樣?我們不知道何時才能拿回我們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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