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信廣場門前的違停電動車
違停電動車占據人行道“半壁江山”
海口網4月20日消息(海口晚報全媒體記者 鐘元韜攝影報道)海口市政府決定自4月13日起至10月12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6個月的停車場專項整治行動。20日,海口交警支隊對秀英區港豐農貿市場、美蘭區文明東路華山大廈、瓊山區紅城湖路家樂福超市門前路段、龍華區龍華路海醫廣場、龍昆南路和信廣場門前占用人行道違章停車違法行為進行了清理。
20日下午四時三十分許,記者在龍昆南路和信廣場門前看到不少市民將電動車停在人行道上,附近人行道被占去“半壁江山”。“這明顯屬于違停,我們要把這些電動車拖離。”交警執法人員迅速將違停在和信廣場門前兩處停車點的21輛電動車拖走。
信廣場門前附近一小賣部老板告訴記者,每天都有市民將車停在此處,平時都有不明身份的人在看管車輛,向前來停車的市民收取停車費,可今天卻不見人來收費。“可能是看見執法人員,不敢露面了。”該小賣部老板說。半小時后,市民莊大姐從超市購物出來發現自己的車被執法人員拖走,心里十分委屈,“我怎么知道這里是不合法的停車位呢?平時每天都有人在這里看車收錢,我還以為是大潤發超市負責的停車位。”莊大姐說。對此,大潤發停車場的工作人員表示,人行道上的停車位并不屬于大潤發管轄,自己也從未收取過將車停在人行道上的市民的錢。至于是誰在“管理”這個違規停車場,該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
海口交警支隊提醒市民,占用人行道、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以及公交站作為停車場地的停車場一定是違規的,市民應盡量將車停在規范的停車場。交警部門將對全市現有各類停車場按照“四統一”(統一編號、統一標牌、統一公示、統一標線)進行規范設置,對不符合要求的,特別是以下三類違章停車場予以清理,一是擅自占用人行道設置電動自行車、汽車停車場。二是擅自占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設置電動自行車、汽車停車場。三是擅自占用公共場所設置汽車、電動自行車停車場。
據介紹,通過開展6個月的停車場專項整治行動,海口市將優化現有道路資源,提高現有停車場利用率,建立停車秩序的長效管理機制,解決停車場亂設點、亂收費、亂設障、亂挪用問題。解決經營性停車場沒有統一標識、沒有公示收費標準、進出口設置不合理等管理不規范問題。同時還將劃設一批免費開放停車位,解決停車難問題,實現“安全、暢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管理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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