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救助站為何不幫助尋親?
家屬稱始終未見救助站發布尋親消息;救助站稱男孩“智障”,無法提供姓名等信息
樂樂的父親王新紅稱,他們一家三口住在信陽市五星鄉大拱橋村。去年10月2日中午,樂樂離家后一直未歸,10月4日,家人到五星鄉派出所報了案。
“救助站為什么不早登報,也沒有通過其他方式聯系親屬。”王新紅質疑公安部門和救助站工作不到位。
對此,信陽市民政局通報稱,2014年10月3日凌晨,老城派出所民警將樂樂送入市救助站,工作人員初步甄別其存在智力障礙,無法進行正常溝通交流,不能提供姓名、年齡、住址等信息。
昨日,記者電話聯系到信陽市救助站一工作人員。對方稱,樂樂是“智障兒童”,不能準確說出家庭住址和聯系人,而救助站只是臨時救助點,于是將其送往老年公寓寄養點。
北京市海淀區救助管理站一工作人員介紹,一般來說,對于派出所送來的受助人,首先要根據線索抓緊聯系其家人,“實在找不到家人的孩子,我們就直接找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幫忙了。”
“像這個孩子(樂樂),救助站應該發個尋人啟事。”該工作人員稱,救助站半年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幫其找到家人,有些不合理。“一般情況下,走丟超過一個月之后就要進行通報。但如果孩子是智障,提供不出有效信息就沒法登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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