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華祥 資料圖
2013年1月和9月,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呂華祥兩次率團出訪阿根廷期間安排到當地名勝旅游,花費公款1.07萬美元,其行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構成嚴重違紀。經國資委紀委、駐委監察局決定并報國資委黨委批準,給予呂華祥撤銷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職務處分。(國務院國資委紀委、駐委監察局)
呂華祥簡歷
1982年8月至1995年9與,擔任中國核工業第二三建設公司三公司經理。
1995年9月至1997年7月,擔任中國核工業第二三建設公司總經理。
1997年7月至2007年5月,擔任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
2007年5月至2010年7月,擔任國家核電技術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
2010年7月至今,擔任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
事實+
公款吃喝玩樂違紀不違法?
多年來,公款吃喝雖然被視為“舌尖上的腐敗”,卻一直沒有嚴厲查處。正是因為處理太輕,使得公款吃喝一直得不到有效遏制。長期以來,公款吃喝屢禁不止,越來越嚴重,關鍵是對其嚴重性、危害性、違法性認識不足,還有就是查處不嚴、懲治不力,公款吃喝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公款吃喝不能算犯罪,最多是違紀行為”成為官員共識,在一些地方,一些官員巧立名目,用公款大吃大喝,很少有人受到查處。
近年來,公款吃喝浪費財力驚人。中央發出了100多個紅頭文件,三令五申,就是管不住公款吃喝的嘴。有觀點認為,惟有加大公款吃喝的懲處力度,把公款吃喝以貪污論罪,將公款吃喝者繩之以法,才能震懾“嘴上腐敗”。
不過,我國《刑法》第382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所以,整治公款吃喝,早就有法可依,問題的關鍵在于有法不依,違法不究,縱容了公款吃喝,讓一些官員在吃喝玩樂中變成了“吸血鬼”。(騰訊新聞綜合新華網、滄州晚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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