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治水”、“監管鏈條斷裂”、“小攤小販仍處監管真空”三大“硬傷”獲改善
2015年2月9日,在北京舉辦的一場食品安全法研討會上,專家指出,現行食品安全法存在的“多龍治水”、“監管鏈條斷裂”、“小攤小販仍處監管真空”,是目前亟須解決的三大“硬傷”。(2015年3月9日,《中國經濟周刊》曾以“專家爭議《食品安全法》三大‘硬傷’ 呼吁立法重時效更重實效”為題進行報道)
而此次修法對這三大“硬傷”也并沒有回避,通過新法條文可以看到,上述“硬傷”都得到明顯改善。
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頻發,輿論多認為原因是多頭管理,呈現出“多龍治水”的局面。在這方面,新食品安全法著墨不少。新法要求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由分段監管變成食藥監部門統一監管。
對此,黃薇表示,2013年全國人大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根據這樣一個方案,國務院對現行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做了一個重大調整,原來是分段監管,分別由質檢、工商和食藥監部門對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實行分段監管。新的監管體制把分段監管調整為由食藥監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統一監管。此次新法的完善,正是明確新的體制變化,為監管部門執法提供法律依據。
同時,食品生產經營是一個完整鏈條,如何對其中的每一個環節都加強監管,避免監管鏈條斷裂也是新食品安全法要解決的問題。
北京大學法治與發展研究院高級研究員劉兆彬,曾指出我國在食品安全監管鏈條方面的漏洞,“從國際社會看,美國、日本、歐盟的食品安全法,基本做到了從田頭到餐桌的全鏈條管理,而我們的鏈條是斷裂的,食品安全法只是從食品加工開始,到流通和餐飲。”
對此,新食品安全法規定了對生產、加工、銷售、餐飲服務等各環節最嚴格的全過程管理。
新法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食品可追溯。國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產經營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農業行政等有關部門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
黃薇表示,食品安全鏈條長,從農田到餐桌,涉及的環節多、問題多,在監管過程中如何加強生產經營過程的全鏈條控制,加強風險的管理,此次新法可以說對這些實踐中提出的新的問題予以了回應。
此外,“小攤小販仍處監管真空”也是現有食品安全法三大“硬傷”之一。據統計,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針對食品攤販的具體管理辦法,全國30余省份由省級人大立法的不超過8個,加上制定政府規章的省份不超過15個。也就是說,我國食品攤販幾乎處在監管真空狀態。
劉兆彬直言,這是當前食品安全最大的隱憂,“中國食品加工小微企業有35萬家左右,占到食品企業總數的80%,食品安全法實施五六年過去了,這部分的監管竟無人問津。”
新法要求各地方應當制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具體的管理辦法。而按照新修訂完成的立法法,法律規定明確要求國家機關對專門事項做出配套規定的,有關國家機關應在法律實施一年內做出規定。
新食品安全法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說在明年10月1日之前,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必須制定對小加工作坊和小攤販具體的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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