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5月12日消息(海口晚報全媒體記者 林韋瑋)12日,海南省教育廳下發《全省中小學校幼兒園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開展校車及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等專項整治,健全完善并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據了解,此次全省中小學校幼兒園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從5月12日持續到5月31日,按照宣傳部署、組織實施、督查總結3個階段進行。在宣傳部署階段(5月12日至14日),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市縣實際,牽頭研究制定中小學校幼兒園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部署文明交通教育宣傳、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校車安全排查整治等重點工作。
5月15日至27日為組織實施階段,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并對各學校的整治行動進行檢查、督促。5月28日至31日為督查總結階段,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在總結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鞏固成果。
省教育廳要求,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為構建平安和諧校園的重要內容,切實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安全工作范圍,明確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建立必要的應急預案,結合實際認真開展校園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同時,要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強對農村寄宿制學校學生、留守兒童的交通安全知識和交通行為規范養成教育。各學校、幼兒園要開展一次文明交通主題班會,針對學生多發的騎非機動車不按道行駛、騎車戴耳機聽音樂等不注意安全的行為,開展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從小養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文明交通的良好習慣,提高交通法治意識、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針對校園周邊道路環境,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與公安、交通部門聯系,開展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對中小學校、幼兒園校門及附近主要路口的停車、上下車等提出更加嚴格的規定。商請交警部門著力加強對校門、重要路口、路段的交通監管,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學生上學、放學的交通安全。
此外,在開展校車及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上,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積極配合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對學校使用校車和校車運營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于集中接送學生但尚未進行校車登記的車輛,要及時報告公安、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督促其進行登記。嚴厲查處“黑校車”、“黑出租”、“黑摩的”接送學生和校車超員等違法違規行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查處、及時整改、嚴格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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