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車輛臨近報廢年限山區道路安全不容忽視
記者16日獲悉,事故發生后公安部副部長黃明率工作組連夜趕赴淳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目前事故車輛所有人梁某某、駕駛人王某和西安相伴商貿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張某、活動組織人張某某等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目前,事故的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其中還有多個疑點待解,仍需有關部門的權威認定。
——事故車輛車況如何?根據相關部門公布的初步信息,這次事故中的車輛牌照為陜B-23938,型號為京通牌大型普通客車。車主梁某為西安市長安區人,事故駕駛人王某為西安市新城區人。
記者從多個渠道采訪了解到,出事的大客車已經接近報廢年限,其強制報廢時間為2015年11月。這一情況是否影響車輛正常運行?
——事故車輛屬非營運車輛為何能拉人?據初步了解,事故車輛是2012年車主從北京買回來的二手車,屬于非營運車輛,卻被組織活動的商貿公司雇來拉載人員,這種行為是否合規需要進一步調查。
另一方面,該商貿公司組織如此大型活動,相關部門是否對其組織活動手續、車輛營運手續等進行相關監管也需后期調查確認。
——山區道路安全防護措施是否到位?出事地段地處山區,屬于連續急轉彎路段,道路安全防護設施對于確保車輛安全通行十分重要。記者了解到,車輛出事地點上行數百米處有警示標牌一處,下行600多米有一根減速帶,但是在車禍發生處卻沒有設置防護欄等防護設施,這種情況是否屬于設置上的疏失還有待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確定。
黃明指出,要舉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以農村山區特別是危險路段地區為重點,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進行認真深入排查整治,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全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原標題:旅游還是兜售——陜西淳化大客車墜崖事故諸多疑點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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