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商會:沒規定不能含中藥成分
“河南省非遺認定的名錄就叫‘聶麟郊膏藥’,宣揚非遺怎么能稱為誤導消費者?而且沒有規定說保健用品中不能含有中藥成分啊。”河南省保健用品行業商會秘書長黃承斌對省局的答復表示不滿。
“如果被省政府多個部門認定為非遺的‘膏藥’不讓稱呼為膏藥,那應該叫什么?”聶海南說。
“貼敷類的,只要含有藥物成分,就是藥品。目前國家食藥監總局承認的只有國藥準字號的。”河南省食藥監局負責健字號審批的工作人員,對前來的采訪的《法制晚報》記者說。
據了解,“聶麟郊祛痛貼”于2003年在河南省衛生廳注冊,注冊號為豫衛健用證字[2003]第0105號,有效期至2008年7月8日。
2005年河南省衛生廳不再受理保健用品備案。2012年聶麟郊祛痛貼以靜電理療貼在洛陽食藥監局注冊,注冊號為豫洛食藥監械(準)字2012第1260027號,有效期至2016年11月15日,但使用未到4個月即被收回,予以注銷。
之后,2013年經河南省全民健康促進會評審(豫健準字[2013]第11號),“聶麟郊祛痛貼”銷售至今。
省文化廳:應該不是假藥
“我們對非遺項目的歷史、制作、工藝、選材以及整個傳承做了認證,但不是藥品這塊的認證。之前沒有考慮到膏藥這一塊是否為藥品,是否應當具備藥準字號等。如果是非遺項目的話,應該不是假藥。”河南省文化廳下屬的非遺保護中心業務處的工作人員對法晚記者表示。
“任何一個非遺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從晚清到民國再到如今都是在變化的,而且產品也在不斷創新,我們現在對非遺傳承和發展,這個發展就包括衍生品。”鄭州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河南省政協常委沈開舉教授說。
河南省文化廳官網公開的數據顯示,該廳所發的“豫文非遺[2012]24號文件”《關于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名單通知》中如此表述:“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非遺保護工作。”
“如今像膏藥這樣的民間傳統技藝,很多都因為后繼無人而斷了傳承,我們家就傳男不傳女。現在父親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將作為非遺項目的聶麟郊膏藥一代代傳承下去,發揚光大。”聶海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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