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央視《焦點訪談》曝光了吉林琿春市公安局刑訊逼供、超期羈押、扣物不還的“任性”執法行為。27日,琿春市公安局就5月26日《焦點訪談》報道發布聲明。聲明稱,堅決執行組織決定,全力配合上級部門調查,并堅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法返還當事人的有關財物。
據媒體報道,2011年4月,常洪德、王艷俊、付剛因涉嫌合同詐騙被吉林省琿春市公安局采取強制措施。2013年5月,他們被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到12年。幾經反復,2014年12月,延邊州人民檢察院終于認定,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最終決定“不起訴”。3人覺得冤枉,反映當時琿春市公安局民警用寫好的筆錄讓他們簽字,不簽就被打。現在他們雖被釋放,但被扣的雷克薩斯、路虎、身份證等卻不歸還。琿春市公安局政委說:“該給你的給你,不該給你的肯定是給不了。”
琿春市公安局的“任性”執法行為被《焦點訪談》曝光后,引發熱議。5月27日,琿春市公安局發布聲明稱,《焦點訪談》欄目播出后,琿春市公安局高度重視,連夜召開黨委會議,迅速貫徹落實市委常委會議的五項決定及州公安局黨委的指示精神,統一思想、吸取教訓、查找問題根源。
琿春市公安局表示“痛定思痛”,將堅決執行組織決定,立即執行市委常委會議關于對市公安局政委禹軍和刑偵大隊大隊長韓志強停職處理并接受調查的決定,免去郝波法制大隊長職務,給予法制民警宋學武停職處理。同時,全力配合由政法委書記任組長的違規執法專案調查組和市委紀委書記任組長的工作作風專項工作組,對涉事相關人員認真調查,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5月27日,琿春市公安局召開了全局紀律作風整頓大會,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堅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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