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11日)從海南廉政網獲悉,陵水黎族自治縣提蒙鄉禮亭村委會第六經濟社社長王存養因貪污日前被開除黨籍。
經查,2011年至2012年,在協助政府征地過程中,王存養利用職務之便,采取虛報土地和青苗的方式騙取國家征地補償款共計5萬余元。2015年2月2日,陵水縣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處王存養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陵水縣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給予王存養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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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縣提蒙鄉禮亭村第六經濟社社長王存養被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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