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視為揭陽市原市委書記陳弘平左膀右臂的鄭松標貪腐一案12日上午在佛山中院開庭。鄭松標案發前為揭陽市副市長,曾任揭陽市公路局局長,陳弘平落馬后,鄭也被廣東省紀委“雙規”。受省檢察院指定管轄,佛山市檢察院向佛山市中院提起公訴,指控鄭松標受賄、單位受賄以及濫用職權三宗罪。
庭審中,鄭松標對檢方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并表示接受法院的判決,但強調自己的犯罪“都是在領導的指示下辦”,原領導陳弘平成為其整個庭審中的“擋箭牌”。庭審結束后,法庭表示將擇日宣判。
背景:書記落馬牽出副市長
昨日上午9時30分,鄭松標案在佛山中院第一法庭開庭。他被指控受賄、單位受賄以及濫用職權三宗罪,而三項罪名所涉及的犯罪事實,是其于2007年至2010年擔任揭陽市公路局局長期間,均與揭陽女商人許秋琳(另案處理)有關。
今年51歲的鄭松標,是土生土長的揭陽人,歷任揭陽市公路局局長、黨組書記,揭陽市政府副秘書長,2012年升任揭陽市政府副市長。2011年5月,鄭松標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
在揭陽當地,鄭松標被官場人士視為原市委書記陳弘平的左膀右臂。而在2013年1月,在陳弘平被查辦后不久,鄭松標也在同年2月跟著被查辦。今年4月21日,陳弘平在佛山中院受審,他被指控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1.253億元,港幣1720萬元。為鄭松標提供賄賂的許秋琳,則被傳為陳弘平情婦。
指控:借工程受賄金額超千萬
據佛山市檢察院指控,2007年7月左右,鄭松標經時任揭陽市市長陳弘平介紹認識許秋琳。2007年至2011年間,鄭利用職務便利,幫助許取得揭陽市老北河橋綜合整治工程、省道335線路面大修工程、潮汕機場進場路主體工程等七個工程項目的承包權,并在工程款撥款方面為許秋琳提供便利和幫助。在此過程中,鄭先后四次非法收受許人民幣232萬元、港幣100萬元。其中,最多的一次是在鄭松標的辦公室內,許秋琳等人來到鄭松標的辦公室,放下了一個裝有人民幣200萬元的紙箱。最少的一次為12萬元,是2009年鄭松標母親在廣州治病期間,由許秋琳的前夫吳松光送過去的。
在單位受賄罪的指控中,檢方稱鄭松標、揭陽市公路局在上述七個工程的招投標、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給予許某所掛靠的公司關照,其間四次收受費用780萬元人民幣。
濫用職權方面,檢方指控,在2010年9月底,時任揭陽市委書記的陳弘平要求鄭給予揭東縣培鎣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綠化建設補助款,鄭松標明知該公司不符合補助條件,仍未經討論研究,擅自批示揭陽市公路局給予該公司撥款人民幣200萬元,后陳弘平將該200萬用于“陰宅”的供水工程。
辯解:一切都是“領導”安排
對于指控的“三宗罪”,鄭松標對具體的一些細節表示了異議。他承認,自己確實收了許秋琳所送的錢財,不過這些都是“領導”的安排。其律師問“領導”是誰時,他表示是陳弘平。
具體到受賄事實中,鄭松標稱,以他第一次受賄為例,2007年7、8月的一天,他在茶莊里收受許秋琳送的茶葉盒,后來發現內有港幣100萬,馬上打電話叫許秋琳拿回這些錢,后來陳弘平主動打來了電話,叫他不要“搞來搞去那么麻煩”,最終他才迫于無奈收下了這些錢。鄭松標稱,是因為陳弘平的關系,他才會收下這些錢,自己其實是“被送錢”。
濫用職權的指控方面,鄭松標則稱,自己并不清楚陳弘平修建“陰宅”的事情。撥款也是陳弘平要求的,他起初并不同意,并且一直拖延著,后來陳弘平把他叫到辦公室專門說了這個事情,并且“還發了火”,他無奈之下才同意撥款,本來對方申請400萬,最終也只撥款200萬。
2007年7、8月的一天,他在茶莊里收受許秋琳送的茶葉盒,后來發現內有港幣100萬,馬上打電話叫許秋琳拿回這些錢,后來陳弘平主動打來了電話,叫他不要“搞來搞去那么麻煩”,最終他才迫于無奈收下了這些錢。
———鄭松標談第一次受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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