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移交:三年內花梨木少220斤 領導解釋:自然風干木質含水量減少
陳如民告訴記者,對于查扣的兩批花梨木,該檢查站都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和《海南省木材管理辦法》之有關規定,對這兩批花梨木予以沒收并雙人雙鎖存放在位于海口市新港天橋附近原單位倉庫里,實行雙人雙鎖,平時鑰匙都是由海口市木材檢查站原副站長吳清軍和韓運軍保管,互相制約,缺一都打不開庫房之門。白天,倉庫就在大家的眼皮底下,晚上,韓遠軍副站長就睡在二樓,周末,站里還雇請專人看管。
“后來因為站里的一臺電腦丟失,站里就向海口市林業局做了匯報。2009年6月27日,海口市林業局原主要領導,以我站保管花梨木的倉庫不安全為由,吩咐局林政處岑處長口頭通知我站將罰沒的兩批花梨木移交林政處。”陳如民站長這樣說。
記者從海口市木材檢查站關于罰沒花梨木的情況說明中還看到:2009年7月26日,海口市林業局林政處岑處長及海口市木材檢查站吳清軍、韓遠軍以及工作人員楊杰、李永康、陳燕香和許少玲等共同將罰沒的兩批花梨木運往秀英港過磅。經現場過磅,罰沒的花梨木共計3960斤,雙方共同簽字辦理移交手續。
對于少了220斤花梨木,吳清軍和韓遠軍是這樣對記者解釋的,從查扣到移交,保管時間共計3年零兩個多月。期間,由于受保管倉庫環境影響,罰沒的花梨木在保管期間產生自然風干、水分蒸發、木質含水量減少,導致兩批花梨木損耗220斤,總體重量由原有的4180斤減少為3960斤就不足為怪了。
隨后,記者問,有讀者反映,海口市林業局將罰沒的花梨木移交到美蘭區靈山鎮一苗圃內,你們知道嗎?“知道,那是領導決定的,我們只負責移交,至于保管到什么地方,有沒有安全措施,那全是由領導拍板。”
第二次移交:花梨木又少了1169斤 領導解釋:也許過磅時花梨木帶泥巴
負責接收花梨木的岑處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這批貨物移交時,也沒有召開局務會議,當時只是主要領導口頭交代讓我去辦。2009年7月26日,收到這批花梨木后,我當場打了一張到海口木材檢查站移交林業局花梨木3960斤的收條。”
移交完后,他就將這批花梨木,按領導的意思拉到海口市林業局租的位于靈山鎮的隔離苗圃內,那里的工作人員都是聘請的。
“2012年12月8日,海口市林業局準備將罰沒的兩批花梨木進行拍賣,過磅時發現,原有的3960斤的花梨木,只剩下2791斤,一算賬這次少了1169斤,于是,我和陳如民站長向海口市林業局時任主要領導做了匯報。”岑處長這樣對記者說。
“怎么少的,也許是風干,也許當時過磅時,花梨木上面帶有泥巴?”岑處長這樣對記者說。
對于岑處長找出的這種理由,海口市木材檢查站多位工作人員對記者說:兩批花梨木移交時,已經有3年多的時間,風干之說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腳。再說,他們移交時,其中有一根長3米,寬30公分的花梨木老料卻不翼而飛。對于丟失花梨木的價值,多位業內人士稱,初步估計在800萬元左右。
“為何這時知道花梨木丟失,卻沒有選擇報警呢?”記者問?
“報不報警,那是領導定的,我的職責是給領導匯報。”岑處長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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