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6月19日消息(記者 陳敬儒 通訊員周金麗)為滿足旅客變更行程的需求,自2015年6月10日起,粵海鐵推出“變更到站”服務。旅客購票后,可根據行程變化,重新選擇新的目的地,在車票預售期內變更到站及乘車日期、車次、席位。
根據規定,在原車票開車前48小時以上,旅客可任意選擇有余票的列車。已取得紙質車票的,可在車站指定售票窗口辦理;未換取紙質車票的,可在12306網站辦理,辦理“變更到站”不收取手續費。“變更到站”只辦理一次。已經辦理“變更到站”的車票,不再辦理改簽。對已改簽車票、團體票及通票暫不提供此項服務。辦理“變更到站”時,新車票票價高于原車票的,補收差額;新車票票價低于原車票的,退還差額,對差額部分核收退票費并執行現行退票費標準。辦理“車票改簽”時(即到站不變),新車票票價高于原車票的,補收差額;新車票票價低于原車票的,退還差額,同樣對差額部分核收退票費并執行現行退票費標準。
據介紹,車票預售期延長到60天后,鐵路部門推出了開車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費的便民措施,受到了旅客的歡迎。但少數囤票者利用這一便民措施改簽車票,占用客票資源,影響了其他旅客正常購票。為維護公平購票環境,自6月10日起,對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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