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等多部門聯合執法,我愛我家房產中介員工在現場因為與保安發生沖突,后我愛我家經理等人糾集大量員工襲警砸車,造成道路中斷近4小時。
記者上午獲悉,法院一審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處我愛我家區域經理劉某有期徒刑10個月;店長馮某有期徒刑8個月;員工管某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8月29日14時許,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員工周某在海淀西三旗知本時代小區北門外路邊,因圍觀西三旗街道辦事處等多部門聯合執法,與現場保安郭某、齊某(均被行政拘留并罰款)發生爭執時,被二人毆打。
劉某、馮某、管某糾集該公司大量員工,圍堵執法人員及車輛,阻止120救助傷員,并為擴大事態影響,于執法車輛上張貼橫幅標語,在民警趕到現場處理時,對民警推搡、辱罵。
上述行為造成52歲的民警宋某受傷,經鑒定屬輕微傷,兩輛執法車輛損壞,經鑒定維修價格共計9835元,現場交通受阻4個小時。
據了解,今年37歲的劉某是我愛我家西三旗區域經理,今年22歲的馮某為富力桃園店店長,今年28歲的管某為知本時代店業務員。面對檢方指控的事實和罪名,3人均表示沒有異議。
據了解,該次事件有400余人聚集,交通秩序被堵塞至晚7點左右。
案件審理過程中,3名被告人共計賠償受傷民警1萬元,賠償西三旗街道辦事處車輛損失5980元,獲得對方諒解。
法院判決
經理等3人 聚眾擾亂交通秩序
法院認為,3人聚眾擾亂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
劉某作為區域經理,馮某作為店長,兩人不同程度地糾集同事圍堵執法車輛,阻礙民警執法,管某在微信群中糾集同事前往現場,3人均屬首要分子。馮某系在工作地點被抓,無自首情節。
鑒于本案事出有因,3人到案后如實供述,認罪、悔罪態度好,且積極賠償相關經濟損失,法院對3人予以不同程度從輕處罰。
法院一審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10個月;判處馮某有期徒刑8個月;判處管某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
?
?
?
?
相關鏈接:
四川成都一嫌疑人持刀拒捕襲警 公安開槍將其擊傷?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