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訊 7月8日,蘆溪縣公安局就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槍支案件通過中國江西網第一時間作出回應,目前,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槍支案件證據不足。
2013年7月30日,萍鄉市民鄒某向蘆溪縣公安局舉報稱:王林持有一支五連發來福槍。為此,蘆溪縣公安局依法受理、送達《受案回執》并于同年8月1日立案偵查。
2013年8月1日、8月6日,辦案民警對王林位于蘆溪縣、宜豐縣的兩處住宅分別依法實施搜查,未發現涉案槍支。
2014年4月9日,在獲悉王林自香港回到深圳后,辦案民警趕赴深圳,依法將王林傳喚至深圳市公安局接受訊問。同年6月29日、7月19日,辦案民警又先后兩次依法傳喚王林到蘆溪縣公安局接受訊問。
2013年8月至2015年5月,蘆溪警方先后尋找并詢問了王林多個地點的社會關系人、鄰居等二十余人,均未獲得有價值的涉案線索。
目前,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槍支案件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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