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市民丟失3萬多現金所長質問:誰能證明你丟錢了?!
7月9日,海口市民高女士不慎丟了3.11萬元現金,監控顯示正好被一位中年婦女撿走了。從7月9日開始,高女士幾乎每天來回奔波在金盤派出所和海口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刑警大隊之間,但至今公安部門以這筆錢是遺失的、不是被搶被偷等為由拒絕立案。高女士疑惑極了,“有困難找警察”這句老百姓耳熟能詳的一句話,為什么到她這就不靈驗了呢?
高女士向媒體講述事發經過
錢丟心疼 高女士攢半年多的3.11萬元弄丟了
高女士說,7月9日上午11時30分,她帶著攢了半年多的3.11萬元錢去往銀行,想把父親病重時借的錢以轉賬方式還給朋友。當她走到??诤5侣饭ど蹄y行時,發現身份證和銀行卡沒帶,于是,她只好騎著電動車返回去取身份證。不料在途經金星路和金花路交叉口時,不慎將綠色布包遺失,里面裝有31100元。
據高女士回憶,當時她騎電動車到金星路和金花路交叉口時,隱約聽到一個環衛工人在喊她,由于沒聽清楚,又急著趕路,她也沒在意。事后她才知道,那個環衛工人是提醒她包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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