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報記者李云川 特約記者黃培岳 通訊員張振漢
海口城市道路建設基礎薄弱、路網規劃和交通設施不全等,導致電動車等非機動車駛上機動車道,逆行、闖紅燈等,加劇了機動車、非機動車擁擠混行的局面。7月20日,市公安局召開全警動員大會,將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電動自行車交通亂象集中整治工作,以最嚴措施整治電動自行車亂象。
去年電動車違法15萬起
海口市目前汽車保有量49.2萬輛,且每天以約400輛的速度在增加,現在海口電動車保有量已有50萬輛,平均每4.6人就擁有1輛電動車,且以日均500輛的速度在增加。由于海口的城市道路建設基礎薄弱、路網規劃和交通設施不全、設置不規范、路權分配不合理;導致電動車等非機動車駛上機動車道,逆行、闖紅燈等,加劇了機動車、非機動車擁擠混行的局面,對交通暢通和安全造成了非常大的壓力,因電動車管理不到位,帶來的違章違法問題十分突出。
據統計,2014年我市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66萬起,其中查處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約15萬起,查扣車輛約4.3萬輛次,約占總數的30%。2014年共發生一般程序處理交通事故590起,其中涉及電動車的就多達254起,死亡31人。
整治標準“八不準”
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問題是市民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問題,省市領導先后對海口道路交通問題、對電動車交通亂象作出批示,要求大力整治交通亂象,為省會城市營造更加文明、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連日來,省市領導及交警支隊有關人員深入調研,先后到秀英、龍華、美蘭、瓊山四個區,實地察看濱海大道、丘海大道等14條主干道和20多條支干道電動車交通管理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逐條制定整改措施,并決定組織開展為期1個月的電動車交通亂象整治工作。
整治工作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7月22日至2015年8月20日為集中整治階段,為期1個月;第二階段為鞏固常態管理階段,整治內容為電動車占道行駛、闖紅燈、逆行、無牌無證、假牌假證、超標車上路、違規載人、超限載物、非法改拼裝和加裝遮陽傘等違法行為。
整治范圍東至白駒大道與瓊山大道交叉路口往東200米(瓊山大道延伸至美蘭機場)、西至長濱路口、南至丘海大道與椰海大道交叉路口往南200米、北至海岸線。不包含海秀中路(龍華南路路口往西路段)。整治標準為“八不準”:不準靠道路左側道行駛,不準逆行,不準在機動車道行駛,不準闖紅燈,不準搭載人數超過1人,不準在駕駛電動車時接打電話,不準超限載物,不準安裝遮陽傘或在行駛的時候手持遮陽傘。
違法者戴綬帶“執法”
警方將對交通違法行為人一律進行實名信息登記、照相,并將交通違法行為人(未成年人除外)相關信息交新聞媒體曝光;對第一次違法行為人,責令其戴綬帶(我守法、我光榮)參與交通管理,糾正2名交通違法行為人后方可放行,給交通違法行為人發放“八不準”交規教育卡片,進行交通法規教育。對第二次交通違法行為人,除按第一款執行外,對其違法行為依法給予罰款處罰。 對第三次交通違法的行為人,除按第二款執行外,暫扣其車輛,依法處理;對違章的藍牌電動車,按規定罰款50元;對違章的超標電動車,一律依法扣車并罰款1000元。
警方制定了嚴格的責任追究和倒查措施,實行領導分工包片、民警包崗包段責任制,對整治措施不力、成效不大、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將嚴肅追究責任。
(海口晚報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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