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電動車貼上“八不準”條款
觀看交通事故警示片現場學習“八不準”
海口網7月22日消息(記者 曾麗園攝影報道)22日起,海口正式開展為期1個月以“八不準”為整治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亂象整治工作。被查電動車違法行為人要當場學習背誦“八不準”,佩戴紅綬帶充當臨時志愿者站崗執勤半小時,接受再教育后才能取車離開。整治首日,多數市民配合交警執法,并對教育措施表示贊同。
整治首日闖紅燈、逆行、打電話居多
“我趕著上班,家就住在那邊,騎車就直接開過來了,不知道不能逆行。”整治首日,在濱海大道玉蘭路路口,市民曾先生因逆行被交警攔下,交警對曾先生及其車輛進行實名信息登記并拍照。
交警現場為曾先生佩戴標有“我守法 我光榮”的紅綬帶,發放“八不準”交規教育卡片,要求曾先生現場觀看交通事故警示紀錄片,現場學習“八不準”并背誦。背誦完畢后,還需作為臨時志愿者參與交通管理,站崗執勤半小時。曾先生說:“我接受交警的教育處罰,這樣整治是對的,是為大家的安全負責。”
曾先生經過交規教育,取回車,車上貼著寫有“八不準”條款的心形小貼紙,以警示車主要遵守交通法規。
據海口市交警支隊龍華大隊三中隊中隊長李一介紹,上班高峰期車流量大,許多電動車車主為了趕時間違反交通規則,這樣的行為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隱患,“這個路口主要以闖紅燈、逆行居多,趕時間不是違反交通法規的借口。”
母親載三孩子持遮陽傘騎電動車被攔下
同樣在濱海大道玉蘭路路口,一位母親載著三個孩子,撐著遮陽傘途徑該路口時,看到有交警執勤立刻調頭欲駛離執勤點,最終還是被交警攔下。“你這樣帶三個小孩太危險了,還打著傘,這里車流量那么大,萬一看不見路怎么辦。”面對執勤民警的教育,該母親黃女士點頭表示:“確實不安全,以后會注意的。”
黃女士說,家里沒人照顧孩子,把孩子獨自放在家也不安全,于是便帶著孩子出門,“我自己騎車會注意,但是還是感覺不安全,交警這么查是對的。”
整治首日,海口網記者在整治現場發現,大多數市民比較配合交警執法,對教育措施表示贊同,但仍有部分市民因上班趕時間表現出抵觸情緒。
8歲小女孩當志愿者現場發交規宣傳單
除了交警外,志愿者也加入到整治行動中來。在丘海大道和濱海大道交界路口,為了讓女兒從小就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好習慣,來自義家親義工樂園的義工陶女士一早就帶著8歲的女兒在此站崗,派發交規宣傳單。
陶女士坦言,自己平時也騎電動車,也經常發生小磕小碰,“電動車違法行為其實是很危險的,我們要多多宣傳交通法規,今天也帶女兒來體驗一下。”
整治工作分兩階段 最高罰款1000元
據了解,整治工作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7月22日至2015年8月20日為集中整治階段,為期1個月;第二階段為鞏固常態管理階段,整治內容為電動車占道行駛、闖紅燈、逆行、無牌無證、假牌假證、超標車上路、違規載人、超限載物、非法改拼裝和加裝遮陽傘等違法行為。
警方將對交通違法行為人一律進行實名信息登記、照相,并將交通違法行為人(未成年人除外)相關信息交新聞媒體曝光;對第一次違法行為人,責令其戴綬帶(我守法、我光榮)參與交通管理,糾正2名交通違法行為人后方可放行,給交通違法行為人發放“八不準”交規教育卡片,進行交通法規教育。對第二次交通違法行為人,除按第一款執行外,對其違法行為依法給予罰款處罰。對第三次交通違法的行為人,除按第二款執行外,暫扣其車輛,依法處理;對違章的藍牌電動車,按規定罰款50元;對違章的超標電動車,一律依法扣車并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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