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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警察,開套牌車知法犯法。”今年5月29日,網友楊東實名舉報橫山縣公安局韓岔派出所所長曹元勛開套牌車。華商報記者了解到,橫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已于日前對此事作出處理,給予曹元勛罰款3000元、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的行政處罰,并在全局通報批評。
網友實名舉報派出所所長開套牌車
舉報人楊東稱,今年5月13日,橫山縣公安局韓岔派出所在執法過程中存在粗暴執法,致使其母親心臟病發作,住院治療,他要求上級公安機關核查韓岔派出所出警執法記錄儀,調查所長曹元勛、民警艾小雨等人的違法亂紀問題。“由于母親遭遇不公,我多次去派出所交涉,期間發現了所長曹元勛的套牌車。”楊東說,后來他向橫山縣公安局反映,但無結果。無奈之下,選擇了在網上發帖實名舉報。
“曹元勛所駕駛的大眾牌小轎車套的是一輛車號為陜K10716的報廢奧拓車。而另外一輛車起亞牌蒙K92867越野車套的是空號。”今年5月29日,一則題為《橫山縣韓岔鄉派出所所長開套牌車》的帖子出現在網上,該帖子點擊量近40萬,網友回復上千條。帖子中稱,暫且拋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關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等處罰規定不說,單憑此事件中套牌車的主人是民警這個事實,就足以讓我們感到困惑。因為處置套牌車的執法部門是公安機關的交通管理部門,而身為公安隊伍中的一員,該套牌車車主不可能不知道此行為的惡劣。
楊東質疑,套牌從何而來,如果是繳獲所得,那當地公安部門對于辦案中的物證管理是否存在漏洞,是否涉嫌挪用、侵占沒收物品等違規行為。對于上述質疑,橫山縣公安局并沒有正面回應。無奈之下,楊東最終選擇信訪倒逼結果。
橫山縣公安局答復當事人記12分罰3000元
7月15日,橫山縣公安局出具的一份處理信訪事項答復意見書,對此事做出答復。經橫山縣公安局紀檢部門調查核實,韓岔派出所民警在執法過程中未發現粗暴執法行為,都在正常執法范圍內。依據《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定,依法對曹元勛使用其他機動車牌號,給予罰款3000元,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的行政處罰,并根據《陜西省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辦法》給予其責令糾錯,并在全局范圍內通報批評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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