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省高院在海口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我省開展集中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專項行動的情況,并向社會公布我省11起典型案例。
通過開展專項行動,一批抗拒執行的行為人受到法律懲處,有效遏制了各種抗拒和規避執行現象。截至今年6月30日,全省法院共向公安機關移送拒執行為犯罪線索64案73人,公安機關立案偵查36案40人,檢察機關起訴2案2人,實際判處2案2人。此外,專項行動期間,全省法院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被執行人或相關人員決定司法拘留共計50案49人,向公安機關移送協助查找、控制18案22人。
今后,被執行人將被限制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和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此外單位被執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將明確禁止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四類責任人員實施高消費及有關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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