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報記者 陳敬儒
近日,為切實維護建筑業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工傷保障權益,海口市人社局、住建局和財政局等六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提出,從2015年開始,用3年時間,實現建筑企業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全覆蓋。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一律不給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建筑從業人員將有工傷保險
《通知》明確,要用3年左右的時間,實現建筑企業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全覆蓋。2015年啟動,2017年基本完成。2015年,年內新開建筑項目全部參加工傷保險;在建項目60%以上參加工傷保險。2016年,鞏固新開工項目全員動態參保成果;80%以上在建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基礎較好、進展較快地區,基本實現全部在建項目參加工傷保險。2017年,全部建筑企業及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
根據《通知》要求,海口市社保局將按照“在各項社會保險中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的要求,為建筑業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設立專門的參保窗口,方便用人單位和參保人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建筑施工企業對相對固定的職工,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筑項目使用的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
未“參保”視同安全措施未落實
工傷保險,可以說是建筑工人的一條“保險繩”,一張安全網。海口市人社局一部門負責人稱,根據《通知》要求,海口市將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參保繳費、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待遇支付方面的政策措施,創新項目參保管理服務方式,方便建筑業職工參保和領取待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的管理,在審核頒發2015年及以后建筑施工項目的許可證手續時,將參加工傷保險作為建筑施工企業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必須條件之一,不能提交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參保證明的,視同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實,一律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建筑業工傷風險高,工傷保險待遇落實難的問題突出,工傷維權已成為該領域從業人員最關心、最迫切的問題之一。不過隨著該通知的實施,將有利于建筑工人和其他行業職工一樣,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出現意外時,及時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通知》規定,建筑施工企業職工受到傷害或患有職業病后,應依法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海口晚報8月3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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