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摩膏是少林藥局出售的“明星”產品
最近一段時間,少林寺陷入輿論漩渦之中,少林無形資產管理公司、少林都市禪堂、少林藥局等少林寺的“旗下”產業也進入公眾視野。始建于1217年的少林藥局于2004年重新開辦,不過11年來,除了在化妝品領域有備案信息,無論是藥品生產企業、藥品零售企業、藥品批發企業的相關登記信息中都查詢不到少林藥局產品的記錄。盡管少林藥局工作人員稱其銷售產品均有正規批號,不過北京青年報調查發現,少林藥局主打的兩款產品的“批號”出自一個民間組織。登封市食藥監局表示,目前少林藥局并無生產、銷售藥品的資質,其網站銷售的產品應屬保健用品,并非國家正式的藥品。8月3日,少林藥局剛剛到登封市藥監局申請藥品經營許可證。
少林藥局為“化妝品生產企業”
“千年古剎少林寺自古便以禪、醫、武聞名于世。有中國佛門醫宗之譽的少林藥局始建于公元1217年,早在明代就已設立健全的醫療機構和完備的醫事制度,并以多年行醫治病經驗為基礎,在歷代高僧不斷的鉆研和努力下,配制出禪醫秘傳古方,千年傳承。”在少林藥局的官網上,2004年重新恢復建制的少林藥局被如此描述。
根據工商部門登記的信息查詢,少林藥局全稱為登封少林藥局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為釋永乾,其經營范圍為零售預包裝食品;保健用品、抑菌劑的生產銷售;芬香類的生產銷售。目前少林藥局網站上有12種不同名稱的產品在出售,產品種類涵蓋了藥酒方、膏藥貼、鈣片等,其中部分產品被歸類為“外用藥類產品”。
不過,北青報記者在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網站上查詢卻發現,登封少林藥局有限公司僅能在“化妝品生產企業”中查詢到相關記錄,其生產類別為芬香類(散、膏、油),查詢結果顯示其為“化妝品生產企業”,但是無論是藥品生產企業、藥品零售企業、藥品批發企業等選項都查詢不到少林藥局的記錄。
截至目前,能夠在河南食藥監局查到的少林藥局備案產品僅包括了少林牌萬花護膚散、少林牌萬花護膚油和少林牌萬應護膚膏三種,且均為“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少林藥局官網上的其他產品無法在該省的食藥監局網站上查詢出任何結果。北青報記者發現,這三種能在食藥監系統查詢到的化妝品,在少林藥局的網站上卻也不見蹤跡。
少林舒活膏登記為“消毒產品”
少林藥局一直在開拓國內的戰略合作伙伴,甚至只要在少林藥局首批進貨量超過10萬元的合法醫藥經銷商,就能和少林藥局建立“高級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北青報記者以加盟商的身份致電少林藥局,咨詢有關加盟合作的內容。工作人員表示,首先加盟者需要有藥品和醫療產品合法的經營許可,但是不允許以“少林”兩個字做任何廣告,少林藥局只能授權加盟商經營產品。
北青報記者詢問對方,少林藥局所售產品的生產批號是否都能保證正規合法,對方給與了肯定的答復:“我們的批號都能在相關的單位查到。”
北青報記者卻發現,少林藥局工作人員所稱的正規批號卻疑點重重。以其網站上銷售的少林舒活膏為例,該產品被收錄在“外用藥類產品”,其網站上標注該藥的成分為“三七、牛膝、獨活、細辛”等12種成分,適宜人群為“骨質增生、頸椎病、腰椎間盤突出引起的疼痛癥狀亞健康人群”。
然而該產品的相關批號卻顯示,產品的衛生許可證為豫衛消字2011第0018號。北青報記者隨后在河南省衛計委網站上查詢消毒產品發現,該產品生產單位確屬少林藥局,但生產項目則為衛生用品,類別標注為“抗(抑)菌制劑(液體、膏體、粉劑)”。
根據衛生部令第27號《消毒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消毒產品的標簽(含說明書)和宣傳內容必須真實,不得出現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效果。作為注冊為一款消毒產品的少林舒活膏,以適宜骨質增生等亞健康人群的外用類藥品出現,明顯與該辦法相違背。
?
?
兩款“藥品”并未獲藥監認可
在少林藥局的網站上,不少產品標明的生產認證批號卻讓人更加摸不著頭腦。達摩膏活絡健康貼、達摩膏筋骨健康貼兩種膏藥貼劑,在該網站的資料也十分怪異。售價為100元的達摩膏活絡健康貼,生產認證顯示為豫健證字2013第067號,評審文號為豫健準字2013第0308號。產品顯示適用于頸、肩、腰、腿及關節引起疼痛的亞健康人群,但在包裝背面的最下邊,還標注著“警示:本品為保健用品,不代替藥品和醫療器械治療”。少林藥局達摩膏筋骨健康貼同樣也是類似的批號和警示。
既然其包裝上已說明,該產品為保健用品,但卻又被列入少林藥局官網的“外用藥類產品”目錄之下。“這個您可以查。”少林藥局的工作人員向北青報記者表示,豫健準字屬于健字號產品,是食藥監部門認證的相關產品。北青報記者稱從事醫藥銷售以來并未接觸過“豫健準字”的批號,工作人員則稱:“您沒接觸過并不代表沒有,這個是真實存在的,是藥監局批的。”
隨后,北青報記者致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和投訴舉報中心,工作人員在聽完北青報記者描述的“豫健準字”后,經過仔細查詢,否認該批號屬于食藥監系統的認證批號,“這種批號可能就是普通的保健用品。”工作人員建議北青報記者撥打河南省食藥監局電話進行進一步咨詢確認。
河南省食藥監局工作人員經過查詢表示,這種產品應該是一種保健用品。“但如果是河南省藥監局發的保健品批準文號一般都是‘豫食健生許’開頭的,您說的這個批號可能是河南省保健用品行業商會發布的文號。”工作人員說。當北青報記者進一步詢問這個批號是否正規時,工作人員表示:“他這個機構倒是正規的,但他們這個批準文號,我們也不好說。”面對北青報記者詢問商會能否發這樣的批號時,工作人員則表示:“我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但確實有這么一個機構,他們會發這個文號。”
“評審文號”來自于民間商會
北青報記者聯系到河南省保健用品行業商會李主任,她告訴北青報記者,“豫健準字”不是一個批號,“像我們這個保健用品,國家現在沒有行政部門管理,沒有相關的審批部門來管理,所以保健用品這一塊暫時是由商會來行業自律的。”李主任說,“我們商會是民間組織,它不是行政審批部門,只是對會員的廠區、產品進行專家風險評估,然后出一個證書編號進行管理。”
李主任說,保健用品不等同于保健品,只是外用的保健產品,是直接或者間接作用于人體皮膚表面,不以預防和治療疾病為目的,具有日常保健和促進康復的功能產品。“我們是商會,也沒有行政許可,我們發的也不是一個審批,只是對于我們的會員的廠區和產品進行一個幫助,讓專家對產品進行一個風險評估再出具評估證明,證明這個產品對人體是沒有危害的,只是評審文號。”
據北青報記者了解,1997年河南省衛生廳發布了《河南省保健用品衛生監督管理辦法》,2002年修改為《河南省保健用品管理辦法》,2005年國務院部署清理部門規范性文件時,將《河南省保健用品管理辦法》廢止。2010年2月21日,河南省衛生廳發出《關于廢止保健用品批準文號的通告》。公開資料顯示,河南省自此未對保健用品有進一步相關規定。
按照商會的說法,少林藥局所生產銷售的膏藥應當是屬于對人體無害的保健用品的范疇,但北青報記者發現,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9年曾發布的《關于藥械組合產品注冊有關事宜的通告》中第八條明確規定,“含抗菌、消炎藥品的創可貼、中藥外用貼敷類產品等按藥品進行注冊管理”。達摩膏活絡健康貼、少林藥局達摩膏筋骨健康貼兩種產品,其產品介紹中均含各類中藥成分。
登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說,按照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少林藥局的產品中涉及的中藥成分屬于食用和藥用“兩用”范疇,不能被斷定為藥品。
近日剛剛申請藥品經營許可證
登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向北青報記者表示,少林藥局目前沒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里也沒有藥品這一項,其所售的產品應該都屬于保健用品的范疇。“少林藥局有營業執照,是可以賣保健用品的,他不能做藥品方面、功能主治方面的宣傳,比如在宣傳上如果使用了‘根治’之類的詞匯是不允許的,只能宣傳是起‘保健’作用的。”工作人員說。
針對少林藥局網站上少林藥局達摩膏筋骨健康貼所稱的“適用于頸、肩、腰、腿及關節引起疼痛不適癥狀的亞健康人群”的宣傳內容,工作人員表示這種說法不涉及非法藥用廣告的宣傳。
一位河南當地食藥監部門的工作人員向北青報記者透露,少林藥局經營的大都是放開經營一類的醫療器械和其他產品,這種行為是不違法的。“你在表面上絕對見不到他在外包裝上寫的用于治療某類疾病的宣傳,所以本身就不是藥品。”這位工作人員說。
這位食藥監局的工作人員透露,少林藥局在8月3日剛剛到登封食藥監局開始申請藥品經營許可證,“其實少林藥局有部分產品是這樣的,本身少林藥局讓很多人都感覺到它就是一個賣藥的經營地方,但實際上少林藥局的經營權已經承包給個人了。因為少林藥局這個牌子確實是少林寺一直流傳下來而且用了很多年的東西,這個也沒法否定,所以政府也就只能認可了。”
?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