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過六旬的老太太,一年內竟然“嫁人”4次,每次都以家里要還債為由向對方索要數萬元“彩禮錢”,而“彩禮錢”大部分被其兒子揮霍掉了。7月29日,老太太張某因涉嫌詐騙罪被祥符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羅王鄉的張某今年63歲,老伴早年去世。近幾年,年過六旬的張某突然開始四處托人為自己介紹對象,說想找個稱心的老伴安享晚年。2014年11月,經熟人介紹,祥符區八里灣鄉的裴某和張某認識并開始“交往”。兩人交往期間,張某向裴某索要兩萬元錢,理由是張某的兒子剛蓋了房子,欠著外債,只有幫兒子還了債,張某才能安心和他過日子。數日后,裴某如數把錢給了張某,張某也跟著裴某回家“過日子”。但過了沒幾天,張某便開始找借口和裴某吵架。在張某的強烈要求下,裴某將張某送回羅王鄉,并索要其分兩次給張某的兩萬元錢。但張某的兒子以錢大部分已經還債為由,只退還給裴某6000元。
今年1月,張某以同樣的手段向羅王鄉的趙某,曲興鎮的王某、武某索要并騙取錢財,總涉案金額9萬余元。為了維護自身權益,有人向警方舉報了張某的騙財行為。
年近花甲的老太太,為何以此手段騙人錢財?警方經過深入了解發現,張某的兒子段某好吃懶做,再加上家里剛蓋了房子,因此欠了不少債。段某整天游手好閑,連其女兒生病的錢都是借來的。為了幫助兒子,張某開始“騙婚”,并把得到的錢財如數都給了兒子段某。至警方調查時,張某所騙錢財中的大部分已被段某以吃喝玩樂、購買手機、賭博等方式揮霍一空。
根據張某的違法行為,她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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