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業龍,是棗莊市臺兒莊泥溝鎮東黃村的一名普通村民,今年已經五十八歲,18年來,他一直活在羞辱中(視頻截圖)
因為孫業龍曾經莫名其妙被未滿14周歲的“干女兒”指控(視頻截圖)
一通通的電話,一次次的上門拜訪,孫業龍都沒有見到當年的巡防員宋某,打電話也是無人接聽(視頻截圖)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齊魯頻道《101》報道,58歲的孫業龍,是棗莊市臺兒莊區泥溝鎮東黃莊村民。18年前,他認識了在當地一家飯店打工的李小曼。孫業龍說,當年李小曼14歲,跟自己女兒同歲,自己也一直把李小曼當女兒看待,兩人相處一直很愉快。然而,1997年11月的一天,兩個人這種融洽的關系,被徹底改變了。
出門買東西的孫業龍被派出所傳喚,原因是李小曼告訴派出所孫業龍和自己有不正當關系,2000年,孫業龍被以“奸淫幼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出獄后,孫業龍多次上訴,又不斷被駁回,這期間,不甘心的孫業龍一直請求李小曼能站出來說明真相。
而就在最近,在等待了十八年后,當年的受害人李小曼終于同意上門說明真相。從安徽來到孫業龍家中,李小曼見面就跪到了孫家人面前,承認了當年冤枉孫業龍的事實,并表示愿意幫助孫業龍作證。孫業龍的妻子緊緊攥住李小曼的手,訴說著這些年的委屈,說到傷心處,痛哭流涕,周圍的家人也無不淚流滿面。
有了李小曼的表態,孫業龍決定再次提起上訴,希望能查明真相,給自己一個明白,但是這么多年過去了,他還能實現嗎?
雖然李小曼已經登門道歉,但是對孫業龍來說,這還遠遠不夠,他需要更多的證據。在當年的判決書中,除了“受害者”李小曼,作證的大多是當年辦案的民警。宗某、李某、宋某和張某都從自己的工作角度,分別作證稱:孫業龍和李小曼發生了不正當關系。然而十八年過去了,要找到當年這些人,并不容易。
在這些人中,離孫業龍最近的就是當年的一名巡防員宋某。和判決書上的很多人一樣,宋某也已經脫離了原來的工作,現在成為了一名長途客車司機。
然而一通通的電話,一次次的上門拜訪,孫業龍都沒有見到當年的巡防員宋某,打電話也是無人接聽,宋某也在有意尋逃避孫業龍,找清白之路再次陷入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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