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女子在廣州白云機場乘機期間,因航班延誤故意損壞柜臺設備并咬傷現場處置民警,被依法拘留20日。
8月13日22時許,一名女性旅客因所乘坐航班延誤而不滿,在白云機場出發廳航班延誤服務柜臺吵鬧且情緒激動,摔壞柜臺設備。白云機場公安局民警對其多次警告勸阻無效后,決定將其強行帶離,期間該女子激烈反抗并突然咬傷民警的手臂。民警保持克制,最終將該女子帶回派出所。
經查,該女子李某擬乘坐當日廣州至無錫的MU2908航班,候機期間曾喝酒。而其鬧事的行為已構成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及阻礙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機場公安局依法對李某處以合并執行行政拘留20日的處罰。
機場警方提醒:民航局公安局已于近期公布了11種在機場內及航空器內的嚴禁行為,其中包括打開應急艙門、攜帶火種等禁運物品乘機、機上吸煙、因航班延誤“任性”鬧事等,對于此類行為,機場公安機關將按照從重從快的原則依法嚴厲打擊。對于使用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警察執行公務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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