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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涉合同詐騙被拘
就在彭世明感覺被騙后,又找到新的合作對象——西安新澳源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澳源)的老板郭某。
彭世明稱,在和郭某接觸初期,他曾談到企業資金緊張,可能會找郭某借錢。郭某當場答應借1000萬。2010年7月26日、27日,彭世明的個人銀行卡上收到了郭某的資金1000萬。未和天工地產解除合同的情況下,2010年8月28日、30日,健平水泥與新澳源置業在安康簽署開發合作協議。項目名稱為帝標國際大酒店和江景小區。
期間,安康有一家化工廠轉讓,彭世明將情況告訴郭某。郭某實地查看后認為這塊地將來可開發為高檔別墅區。再次借給彭世明1000萬元,讓其購買企業股權。
時間到了2012年7月6日上午,安康市健平水泥廠突然來了三名警察,稱正在追查一起涉稅案件,需要彭世明配合。但到了漢濱分局,警察開始追問健平水泥和天工地產的合作始末。
原來,健平水泥和新澳源置業簽署合作協議后,項目進展不順利。這時,有地方官員向彭世明介紹了重慶某投資公司。
2011年1月13日,健平水泥、重慶公司和新澳源置業三方簽署《項目共同開發協議》。協議約定組建新的陜西安康健平房地產公司,并將合作項目變更為“漢江帝標商貿城”,并約定此前健平水泥和新澳源簽署的合同作廢,新澳源繼續為新公司投資三千萬元。彭說,三方協議簽署后,新澳源公司的資金遲遲不能到賬,一度對合作表現得不再那么積極……
彭世明介紹完情況后,警察才告訴他,新澳源置業的郭某向警方報案,稱健平公司和彭世明涉嫌合同詐騙。
關于這些,2012年的媒體報道中稱:“三家與彭世明簽了合同的公司經過交換意見,得知彭某玩的是‘一女三嫁’的把戲。”于是,報警。
想“取保”被索巨額補償
當日,彭世明被刑拘。同年8月11日,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檢察院認為彭世明合同詐騙罪不成立,轉以“挪用資金罪”對彭世明實施逮捕。
2012年12月底,健平水泥委派副總彭世宏前往漢濱區人民檢察院,希望為彭世明辦理取保候審。檢察院負責人告訴彭世宏,要辦理取保候審可以,但必須要報案人、新澳源置業老板郭某出一份“諒解書”。
之后郭某表示,出具“諒解書”可以,但要求健平水泥給自己一筆補償。幾經談判,雙方最終確定包括償還此前郭某借給彭世明的2000萬本息在內,健平水泥將待開發土地20%的股權無償轉讓給新澳源置業,另外再付500萬元現金。
為了讓彭世明早點回家,弟弟彭世宏一咬牙,于2013年1月24日同新澳源置業簽署有關上述內容的協議。2013年2月13日,在收到20%的股權(價值約3200萬)和500萬現金后,新澳源置業出具了“諒解書”,請求有關部門對彭從寬處理。
春節將至,公司副總張樹斌詢問彭世明取保候審一事。檢察院負責人說,天工置業老板張某多次到檢察院反映彭世明“經濟詐騙”。若想取保候審,必須讓張某出具“諒解書”。
張某也提出出具“諒解書”有兩個條件,一是健平水泥曾向法院起訴天工地產要求解除合同,必須撤訴;二是必須給天工地產補償“違約金”,違約金含當年待返還的700萬共計2200萬。為讓彭世明恢復自由,張樹斌和股東們勉強答應。
2013年4月9日,張某代表天工地產向漢濱區人民檢察院出具了“諒解書”,建議司法機關對彭世明不予起訴。
4月11日,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認定雙方原合作合同解除,健平水泥補償天工置業2200萬元。當天下午,彭世明被漢濱區檢察院取保候審。此前,他在看守所一共呆了9個月零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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