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海南經濟特區導游人員管理規定修正案(草案)》提交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二次審議。草案指出,在海南以外取得導游證的人員要求轉入海南執業的,應當與海南的旅行社或者導游服務公司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在海南相關旅游行業組織注冊。
草案指出,參加導游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與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在相關旅游行業組織注冊的人員,可以向省旅游主管部門申請取得導游證。在本經濟特區以外取得導游證的人員要求轉入本經濟特區執業的,應當與本經濟特區的旅行社或者導游服務公司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在本經濟特區相關旅游行業組織注冊。
草案指出,導游證有效期為三年。導游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從事導游活動的,應當在導游證有效期限屆滿三個月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請換發導游證。旅行社或者導游服務公司與導游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于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旅游主管部門備案。
?
相關鏈接:
廣東政協委員宋勁松辭職 曾被控在澳洲強奸導游?
·凡注明來源為“??诰W”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诰W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