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中午,黃女士到車站購買出島汽車票,不想卻被拉客仔“賣豬仔”,最后還以高出車站170元的價格在“黑票點”買到一張汽車票。當接頭男子準備將黃女士帶上一輛省際班車時,被著便衣的公安人員逮個正著。目前,海口港客運派出所已介入調查。
回娘家探親被拉客仔“賣豬仔”
黃女士是重慶萬州人,早已在海南瓊中成家。
23日上午,她從瓊中坐車來到海口汽車西站,打算乘坐當天的省際班車回娘家探親。
不巧的是,該站發往萬州的汽車票已全部賣完,黃女士只能坐次日的班車出島。
“我當時和兒子走到車站外的路邊走,遇到一個舉牌子的男子,在得知我去萬州后,他說可以帶我坐當天的班車出島。”因趕著回老家陪父母過中秋節,黃女士決定跟對方去坐車。
見黃女士答應,這名拉客仔便叫來一輛電動車,送黃女士與兒子到秀英港乘坐班車。
不過,讓黃女士感到意外的是,電動車司機卻直接將她和兒子帶到了位于濱海大道海事局旁邊的一個售票點,黃女士在這里花錢買了一張前往萬州的汽車票。
車票拿到后,售票點又安排一名人員送黃女士和兒子來到秀英港外,與一名譚姓男子接頭,由他帶黃女士去乘坐班車。雙方在交接的時候,被便衣民警逮個正著。
中午12時許,記者在海口港客運派出所見到了乘客黃女士與譚某。在得知自己被拉客仔“賣豬仔”,且買票的地方也是一個“黑票點”后,黃女士非常懊惱,希望警方幫她討回公道。
從“黑票點”買到一張半途高價票
面對記者的采訪,譚某聲稱自己是省際班車的業務員,并不是拉客仔。
譚某告訴記者,售票點那邊打電話給他說有人要坐車,剛好大巴車上有座位,他就出來接旅客上車,沒想到被民警抓個正著。
“我們接一個人,售票點要給480元,至于售票點從旅客身上賺多少,我不知道。”譚某坦承,“黑票點”的車票是無法使用的,在接到旅客后,他們會到車站給旅客重新買票。
記者了解到,黃女士在“黑票點”花了650元買了一張車票。然從海口到重慶萬州,如果到港口汽車站售票窗口購買,一張車票的價格則僅為480元。也就是說,經拉客仔“賣豬仔”后,黃女士足足多花了170元,而且買到的還只是一張半程票。
原來,譚某準備帶黃女士去乘坐的班車目的地是重慶市,并不是萬州。“我們到重慶后會再給黃女士找車的。”雖然譚某不停地這樣強調,但黃女士最后會不會被半途丟棄,誰也不敢說,因為這樣的案例在之前并不少見。
此外,譚某雖然聲稱“黑票點”以480元將旅客“賣”給自己,但真實的交易價格到底是多少,以及譚某能從中賺取多少錢,這些仍是一個謎。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黃女士從西站那邊被拉客仔“賣”到“黑票點”,然后又被“黑票點”賣給譚某,不需懷疑,黃女士多花的170元錢肯定都被這些人“分贓”了。
海口港客運派出所陳副所長告訴記者,目前他們已給譚某做了筆錄,待出調查結果后,會向媒體通報。
海口港設立執法點打擊拉客仔
就黃女士這次遭遇拉客仔,在上車前被公安人員成功“解救”一事。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港航控股”)相關人士跟記者說,這是拉客仔專項打擊小組成立的一個顯著效果。
記者了解到,近3年來,港航控股多次聯合公安機關打擊拉客仔,通過嚴厲打擊,港務公安局拘留15人,強制戒毒2人,移交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2人。
此外,23日凌晨4點30分,海口市交通港航綜合執法支隊支隊長魏天明帶領多名執法人員,并聯同公安、交警等部門,對海口港周邊的非法營運亂象進行突擊檢查。“沒有查到一輛‘黑車’,證明港口的非法營運亂象確實得到了有效整治。”該支隊相關人士說。
當天,記者也對秀英港港區進行了走訪,發現拉客仔及“黑車”確實已不見蹤影。
“我們現在聯合相關部門成立的拉客仔專項打擊小組,不僅對港區,也會對周邊的拉客仔及‘黑車’司機非法營運行為進行查處。”港航控股相關人士說。
另外,記者還了解到,為了徹底肅清海口港及周邊拉客仔拉客亂象,港航控股還聯合公安、交通部門在港口設立綜合執法點,進行常態化管理。
港航控股相關人士還向記者透露,港務公安局增加警力,在港口其他6個閘口也設卡查驗身份證,使港區7個閘口均有人員查驗身份證,從而切斷拉客仔利用媒體所指的“特殊通道”欺詐旅客途徑。
本報提醒
“十一”臨近這4類拉客仔要提防
海口港客運派出所相關負責人給記者總結的拉客仔的四種類型。
類型一:隱蔽在角落里的拉客仔。這些拉客仔在拉到乘客后,會與省際班線車經營者(個體承包者)聯系,成功將乘客介紹給經營者,拉客仔可從中獲取回扣。雖然旅客遇到這樣的拉客仔一般不易再被“賣豬仔”或者被騙,但因為存在隨意要價的情況,乘客付出的金錢往往要高出許多。
類型二:隱藏在秀英港附近的“黑票點”,代售“水陸聯運”。這一模式主要就是由摩的司機帶來旅客,在“黑票點”購買票后,旅客拿著所謂的憑證坐船過海,到對岸后會有車來接。通過這樣的方式乘車,旅客容易遇到實際乘坐的車與賣票者承諾不相符的情況,比如快車、豪華大巴變成破舊的車,不僅容易晚點,價格也非常貴。
類型三:挎著包打游擊的拉客仔。這種模式也有摩的司機參與,在接到摩的司機送來的乘客后,“拉客仔”會幫旅客買好船票,到對岸后有車來接。一單生意完成,拉客仔可從中抽成。
類型四:渾水摸魚的拉客仔。這類“拉客仔”最為可恨,把旅客賣給不存在的車主后,就逃之夭夭,而旅客坐船過海后才發現,“錢也交了,最后卻沒車坐”。
該負責人強調,這些都是他們嚴厲打擊的對象。該負責人提醒旅客一定要到車站售票窗口購票乘車,不管遇到上述哪種類型的拉客仔,都要及時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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