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中國巴基斯坦企業家國際研修班圍繞法律與標準事務展開深入討論。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第六、七屆會長于寧,德恒律師事務所主任王麗,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主任、管理合伙人黃寧寧,國家認監委認證認可技術研究所認可技術研究中心主任譚曉東做主旨發言,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合作局局長、藍迪國際智庫項目辦公室主任王鐳主持會議。全國人大常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社科院藍迪國際智庫項目專家委員會主席趙白鴿,巴基斯坦參議員,參議院財經委員會主席薩利姆?曼迪瓦拉(SaleemMandviwalla),巴基斯坦駐華使館公使穆塔茲?扎拉?布洛奇(Mumtaz Zahra Baloch)等出席。
“一帶一路”作為一項開放式的合作進程,將歐亞非大陸及附近海洋聯接起來,涉及沿線60多個國家。在切實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過程中,將涉及基礎設施建設、貿易與投資、金融平臺打造、能源合作、區域一體化、人民幣國際化諸多領域,但各國由于政治體制、歷史文化、法律制度、標準體系的不同,必將面臨境內外諸多法律與標準問題。法律與標準領域的合作,將為實現中巴企業間的共商、共建、共享提供有力支撐。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合作局局長、藍迪國際智庫項目辦公室主任王鐳主持會議
識別和化解風險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第六、七屆會長于寧介紹,首先,“一帶一路”沿線涉及的60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第六、七屆會長于寧發表主旨演講
其次,沿線國家大多屬于新興經濟體及發展中國家,有些國家法律制度并不完善,執法隨意性和變化較大,或者通過頒布法律對境外投資者的跨國并購投資設置特別條件和程序予以限制,導致企業的海外投資風險增加。
第三,也存在爭端解決及仲裁裁決執行風險。許多沿線周邊國家不是世界貿易組織成員,這些國家有關法律、政策不受世貿組織關于國際貿易仲裁制度的約束。同時,有的東道國也并不是《紐約公約》的締約國,這就意味著在針對這些國別的投資項目的爭議相關的國際仲裁中,即使取得有利于中方的裁決,但在獲得東道國法院對這些仲裁裁決的承認和執行方面有著重大的不確定性因素,從而使得仲裁結果難以落實。
第四,由于沿線各國經濟發展水平及民族、文化、自然環境的差異,還需要特別關注知識產權、勞動用工、環境保護、稅收、貿易保護方面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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