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0月14日消息(記者 袁宇)自今年7月31日,海口全面啟動“雙創”工作以來,城市公共交通系統作為海口市城市形象的移動窗口,公交出租駕駛員的舉動往往受到更多市民的關注。10月14日,海口網記者從海口市交通港航局獲悉,海口今日出臺了首個公交出租文明規范“八不準”。
海口市交通港航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了打造精品公共交通服務品牌,為海口營造更加積極的“雙創”氛圍,海口市交通部門綜合各方意見出臺了首個針對公交車、出租車駕駛員文明規范的“八不準”。“八不準”分為公交車駕駛員“八不準”與出租汽車駕駛員“八不準”,分別對公交車駕駛員和出租車駕駛員在運營過程中的言行舉止提出具體要求。
據介紹,公交車、出租車駕駛員違反“八不準”將受到處罰。司機存在拒載、不按線路行駛、多收費等違規行為,將由交通部門依據《海口市城市公共交通客運管理條例》、《海口市城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司機進行處罰;司機存在違規行車、停車、接打手機等違法行為,將由交警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對司機進行處罰;對司機存在其他違反“八不準”行為的,由所在企業采取批評教育、停崗培訓。
“以前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可能會有司機會比較隨意。”市交通部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在有了統一的文明規范,公交出租駕駛員在以后的運營中,肯定會比之前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也希望所有的駕駛員能夠遵守“八不準”,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盡自己的努力。
公交車駕駛員“八不準”:
1、不準不著工作服和衣冠不整上崗;
2、不準駕車時吸煙、飲食、聊天;
3、不準駕車時接打手機、看視頻;
4、不準違規行車、停車及拒載、滯站、甩站;
5、不準不按核定線路行駛;
6、不準向車窗外拋棄物品;
7、不準歧視、刁難、謾罵乘客;
8、不準將乘客遺失物品占為己有。
出租汽車駕駛員“八不準”:
1、不準不著工作服和衣冠不整上崗;
2、不準駕車時吸煙、飲食、聊天;
3、不準違規行車、停車及拒載、甩客、宰客;
4、不準議價、故意繞道多收費;
5、不準擅自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
6、不準向車窗外拋棄物品;
7、不準歧視、刁難、謾罵乘客;
8、不準將乘客遺失物品占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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