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時代之司法應對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人們的生活發生了日新月異的可喜變化,但也讓謠言傳播者有了可乘之機。“天津港爆炸事故將使北京空氣受到污染,快去買防毒面罩”“天安門地區實名制上公廁”“多名女性被挖內臟拋尸”……這些子虛烏有的謠言,借著互聯網迅速擴散,極大擾亂了公眾生活秩序。
“謠來如山倒,辟謠若抽絲”。網絡時代如何才能根治謠言這一頑疾?多位執法司法實務界人士今天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指出,應該順應“互聯網+”時代信息傳播方式的轉型潮流,樹立互聯網思維,用互聯網技術精準打擊謠言。有關部門應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正本清源,用正確信息抵制謠言,形成人人自律、不造謠、不傳謠的良好風尚。
樹立互聯網思維及時辟謠
“互聯網+”時代的網絡謠言為什么更容易傳播?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警察公共關系辦公室負責人凌浩良認為,“互聯網+”最重要的核心之一就是信息傳播狀態發生深刻變化,社會個體被激活,成為信息傳播的基本單位,使得網絡謠言同樣擁有這個“先天條件”。
凌浩良說,當今時代,傳統的單向模式轉變為互動、分享的信息傳播方式,每個人都有一種自我定制信息的來源和方式。特別是智能手機成為信息終端后,大家都從朋友圈、微博圈、支付圈根據需求定制個人信息。熟人圈傳播信息模式下,網絡謠言更具有可信性和傳播性。
網絡謠言之害猛于虎。杭州市公安局網絡警察分局四大隊指導員趙華強告訴記者,網絡上謠言泛濫,危害甚深,甚至可能導致一些無法預知、無法挽回的后果。
趙華強舉例說,有關發生強烈地震、宣揚世界末日論、散布恐怖訊息的謠言,會直接危害國家安定,擾亂社會秩序,影響人們的生產生活;而對突發事件進行造謠,則容易造成人們心理認知混亂,誤導價值倫理和價值觀念,不斷摧毀社會信任體系,嚴重損害政府形象,影響社會穩定和諧。
凌浩良認為,“互聯網+”時代打擊網絡謠言,首先應該轉變思維方式。“互聯網+”讓網絡謠言具有巨大的生存空間,使傳統輿論引導激發出全新的“源動力”。因此,在“互聯網+”時代,必須要順應信息轉型潮流,堅持互聯網思維,運用互聯網技術,簡單、精準、高效的開展輿論宣傳,最大效率實現輿論輸出和宣傳回報。
趙華強認為,用正確的信息抵制謠言,是防控謠言的重要手段。少數職能部門對焦點問題和敏感問題不處理、不回復,漠視網友關切,導致官方無聲,極易給謠言以生存空間。應提高政府公信力,及時發布公共事務、突發事件相關信息。
趙華強呼吁,面對紛繁蕪雜的網絡信息,網友應明善惡、辨是非,不過度依賴、不輕信盲從;對于未經證實或者難以證實的信息要保持理性,不轉發、不傳謠,人人自律,才能從根本上防止網絡謠言的泛濫。
織密法網懲治謠言顯成效
打擊網絡謠言并非無法可依。相反,隨著一系列司法解釋和刑法修正案(九)的出臺,懲治網絡謠言的法網越織越密,令越來越多的造謠者望而卻步。
2013年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下發《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的誹謗等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
趙華強介紹說,這一司法解釋對利用網絡誹謗他人構成誹謗罪的兩個要件——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和情節嚴重分別予以明確,規定“情節嚴重”的情形有: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后果的;兩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2013年9月26日,最高法再次出臺《關于審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涉及到對利用互聯網、微博、微信編造故意傳播恐怖信息行為的規制。
2014年4月,網絡推手秦志暉(網名:秦火火)被以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成為自“兩高”出臺相關司法解釋以來首個獲罪的網絡造謠者。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長尚學文評價道,最高法、最高檢先后制定的兩個司法解釋,對于依法懲治以互聯網為手段,捏造、散布謠言的犯罪行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據,也收到了明顯成效。
今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刑法修正案(九),在總結兩個司法解釋司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利用信息網絡實施侮辱、誹謗犯罪案件證據的收集作出較大調整,明確規定,“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尚學文認為,這一規定有助于解決被害人自身收集、固定證據能力較弱的問題。對保證兩個司法解釋貫徹實施,強化對網絡謠言的司法整治,進一步凈化互聯網環境,必將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
網警巡查打擊謠言零容忍
趙華強說,打擊謠言是公安機關的職責。在查清源頭的情況下,公安機關對造謠者根據實際危害給予行政處罰以及刑事打擊,對網絡謠言實行零容忍。
今年6月1日,公安部推出網警常態化公開巡查執法機制,網警從幕后走向前臺。全國首批50個省市公安機關,統一標識“網警巡查執法”的微博、微信、百度貼吧賬號集中上線,開展網上巡查執法、警示教育、公開辟謠、線索傳遞等工作。8月12日,全國第二批139家省市公安機關網警巡查執法賬號集中上線,網上“見警率”和網絡社會公共安全感進一步提升。
據了解,網警巡查發現和網友舉報的非法信息中以謠言居多,向網友證實相關信息、發布辟謠消息已成為網警的一項重要工作。截至今年8月,各地網警通過巡查執法賬號發現、處置各類違法有害信息近20萬條,警示教育網上各類不良言行1萬余人次,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行為3200余人次,對倒賣高考作弊設備、揚言實施人體炸彈、制造傳播引起社會恐慌謠言等觸犯法律法規的200余名當事人采取了治安拘留措施;發布防盜防騙、公開辟謠等信息4.3萬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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