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報警人不知“救小女孩”一事
雖然20日,張宏宇承認自己編造了“救小女孩被咬”,但該事件仍留有一些疑點。
據當地媒體報道稱,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員表示,李娟是被從該縣新上海花苑小區的一戶人家里接走的,而不是張宏宇所說,是在路邊受傷并被接走。
也是這位工作人員最早對媒體稱,李娟被狗咬事件中,不存在“救小女孩”的情節。
記者聯系到急救中心當晚的出車司機武師傅,他表示將李娟接上急救車的確切位置是上海花苑小區西側的路旁。
“我們接到電話后就出車了,他們說在上海花苑小區西邊,有人在路邊等著,”武師傅回憶說,“經過小區后,我繼續往西開了大概一二里路。那邊位于開發區,周圍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清。”
而出診醫生則表示:“雖然周邊漆黑一片,但是兩邊很多狗在叫。”
這與撥打了120求助的閆慶亮的證言相合。閆慶亮對媒體稱,他是當晚在路旁看到有人躺在地上,打開手電之后發現是李娟。閆慶亮與李娟認識,撥打120求救的同時也打電話通知了張宏宇。他表示當時張宏宇不在現場,是接了自己電話之后才趕來的,那時李娟已經陷入昏迷。無論當時還是事后,張宏宇從未和他說過“救小女孩”一事,這個說法,他還是在媒體報道里得知的。
疑問
咬人的狗哪來的?
據當地媒體報道,利辛縣公安局春店派出所相關負責人透露,李娟的男友張宏宇有一個養狗場,養殖許多大型犬,而李娟平時就跟張宏宇生活在養狗場里。當晚李娟也是在男友的養狗場被咬傷,被急救車拉往醫院的。
利辛縣公安局春店派出所的王副所長對記者表示,“李娟受傷的位置附近確實是一個養狗場,但李娟是不是在這個養狗場被咬傷的,目前正在調查。”
據報道,春店派出所的民警經過調查后發現,這個養狗場開辦于今年3月份,主人正是李娟的男友張宏宇。養狗場所在的地塊之前為一片養豬場,養豬場經營不下去后,由張宏宇接手改為養狗場。而養豬場此前的老板,正是為李娟撥打120求救的閆慶亮。
捐贈者
“騙子利用了我的善良”
來自山西的袁女士對記者表示,她在微博上看到女子為救女童被狗咬傷的新聞后,向張宏宇的賬號轉了錢。
“我看到后非常感動,就為她捐了款,還特意給父母打了電話動員他們一起獻愛心。”袁女士說。她表示,雖然自己捐的錢不多,但如果是個騙局希望可以追回善款。她認為:“騙子利用了我的善良。”
另一位還在念書的小石看到新聞后捐了100元,“這都是我前段時間做手工制品賣的錢,”小石說,“我覺得太少了,于是又動員我爸媽捐了1000元。”
小石表示,自己的錢能否追回來不太重要,但希望能把父母的錢追回來,“沒想到結果變成這樣,我覺得這件事的性質十分惡劣,這位女性確實需要幫助,但幫助絕不可以建立在欺騙的前提下。”小石說。
觀點
此行為涉嫌民事欺詐
北京京潤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對記者表示,根據已發布的相關報道,該女子確實被狗咬傷,需要巨額醫藥費,和虛構事實的詐騙行為有區別,依據刑法的謙抑性和罪刑法定綜合分析,該行為不構成詐騙罪。不過,該女子的行為雖然不構成刑事犯罪,但涉嫌民事欺詐。
至于如何追回捐款,韓律師表示,“如果捐款人是基于見義勇為行為給予捐款的,依據民法通則第92條之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得利返還受損失的人’,所以已經捐款的個人可以協商或訴訟形式,要求該女子返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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