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新車車頭部位開裂
“我剛買的新車還沒完全交付,就讓4S店的銷售員開出了事故。4S店要么給我更換新車,要么退款。”連日來,家住海口市演豐鎮的林先生為了這事,來回奔波于演豐鎮和海口廣汽豐田嘉翔南海店之間。對于此事,4S店有關負責人稱,事故系員工個人行為導致,4S店目前能做的就是幫林先生把車修好。截至目前,林先生與4S店尚未就此事達成協議。記者暢凱文/圖
男子:新車我還沒開過一天,就成了“事故車”
家住海口市演豐鎮的林先生在9月份的一次車展上看上了一款豐田車,9月19日到海口市南海大道廣汽豐田嘉翔南海店(下稱豐田嘉翔南海店)交了定金,按照合同約定,9月22日交了全款,9月25日可以提車。
9月24日,林先生接到4S店銷售人員電話,要求他親自選擇車牌號碼,同時完成一系列手續。“選號的地點我不知道,而且我開車技術不好,于是就讓銷售員小莫開著新車與我一起去選號。”林先生說,選號后新車還不能完全交付,因為倒車雷達等還沒有安裝。當時恰好有朋友開車來海口,林先生就蹭個順風車回演豐鎮,讓小莫把新車開回4S店。沒想到,小莫在駕車返回的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
小莫說,當天他幫林先生開車回4S店,途經南海大道時,因該路段限速,他保持車速40邁左右。“左前方本來有輛大貨車,一輛電動車突然從大貨車車頭位置竄了出來,撞到了林先生新車的左側。”小莫說,電動車駕駛人當時受了傷,他打了110,并向保險公司報告。
“這車我還沒開過一天呢,就成了‘事故車’,心里很不是滋味。”林先生說,新車不但在保險公司有了記錄,甚至在交警那里也掛了名,最主要是傷了人,感覺“很晦氣”。
4S店:我們能做的只有幫忙把車恢復原狀
事發后,林先生在與4S店數次交涉的過程中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一是直接退車。他購車總共花了10.2萬元,4S店只需退10萬元就行了。二是換輛新車,這輛事故車4S店自行處理。三是勉強要了這車,但4S店要給3萬元折舊費。此外,林先生還擔心一個問題:“車輛登記的是我的名字,傷者會不會因為醫療費來找我?”
對于林先生提出的要求,小莫稱他不能做主,“要找我們單位領導。”小莫說,這件事他自己很冤,“新車是林先生借給我開的,他是車主,發生交通事故后,我們也沒叫他承擔責任,我自己已經墊付了3萬元醫藥費給傷者了。”
對于小莫提到的“借車”說法,林先生并不認同。他稱,購車時4S店聲稱可以包上牌,他認為開車去選號這個過程也應該是包上牌服務中的一項,而不是他“借車”給銷售員駕駛去選號。“而且事故發生當天,對方并沒有提醒我,幫開車出了事故該誰來擔責,他們現在是想推卸責任。”林先生說。
“包上牌服務指的是辦理驗車、拍照、遞交相關材料的服務,選號需要客戶親自選取,包上牌服務并不包括代為開車這一項。”10月19日下午,豐田嘉翔南海店展廳經理莊錢偉告訴記者,林先生新車出了事故,是銷售員小莫個人行為導致的,林先生提出的換車或者退款要求,他們不能答應,“我們目前能做的,只有幫他把車恢復原狀。”記者詢問林先生的新車是否算完全交付?莊錢偉說:“嚴格意義上說,沒有完全交付,因為車輛倒車雷達等還沒有安裝。我們交車時會有一個流程單,車主確認簽字后,交車程序才算完成。”
至于林先生擔心傷者以后找他索要醫療費的問題,豐田嘉翔南海店客戶關系經理陳荻稱,事發后,4S店已經派人及時看望了傷者,銷售員小莫也積極籌款墊付醫療費,并未麻煩過林先生,車輛交付后林先生不會因此事受到牽連。
截至目前,林先生與4S店尚未達成協議,林先生仍舊不愿意取車。他稱,不排除走法律程序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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