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傍晚,8歲的陸文博在出租屋樓下的路上吹泡泡時,被一輛SUV撞倒,壓過身子后死亡。10月20日,石排交警大隊出具了事故認定書,認定孩子和司機同等責任。“讓孩子自己下來玩,沒有監管好,我們承認有責任,但是孩子被車撞死了,孩子和車主承擔同等責任,這個我們不接受。”昨天上午,陸文博的爸爸陸錫亮流著淚說。目前,家屬在準備申請復核。
事發前孩子在花壇邊吹泡泡
陸錫亮今年30歲,廣西賓陽人,個子矮小,還患有嚴重的地中海貧血癥。陸文博是他的兒子。8年前,和他同在石排一家工廠打工的女友未婚先育,孩子1歲時母親離家,至今不知去向。
奶奶含辛茹苦把孫子撫養長大。陸錫亮的哥哥有兩個女兒,年紀和陸文博差不多,三個孩子就全由奶奶在帶。一家人租住在石排埔心村埔谷路口。
9月5日學校放假,傍晚5點半,奶奶在家做飯,陸文博和堂姐堂妹下樓玩,就在離家不到100米的“智林百貨”路口,一輛黑色的SUV從他身上壓過,搶救無效死亡。
陸文博姑父的手機里還保存著當時的照片,地上是一攤濃重的紅色血跡,血跡前方兩米處緊急剎車停下了一輛黑色的SUV。
昨天中午,記者跟隨家屬來到事發地點。事發現場是一個“T”字形路口,沒有紅綠燈。路口一側正對著一個小士多“智林百貨”。這條路并非主道,也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
陸錫亮說,事發時,肇事車輛從“T”字的橫線右端過來,往中間豎線處左拐,“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把我兒子壓過去了”。而事發地點又沒有監控錄像。
“智林百貨”的老板告訴記者,事發前,他看到陸文博在路口中間的花壇邊吹泡泡,因為這條路并非主道,大家開車都比較慢,所以孩子在路中間的花壇邊時,他也沒有覺得有多危險。
他沒有看到車禍發生的那一瞬間到底是怎么回事,等他反應過來時,孩子已經被撞了。事后,交警部門也找他做了筆錄,他是最后一個看到孩子活動的人,他的話成了重要的證言。
家屬對事故認定申請復核
從9月5日一直等到10月20日,石排交警大隊的事故認定書終于出來了。記者看到,認定書中明確,肇事車輛的司機潘某宣,女,今年41歲。
交警這樣描述事發過程,潘女士駕駛的車輛,“在左轉彎的過程中與在車行道內嬉鬧的行人陸文博發生碰撞”。對于這條道路的視線問題,交警認為“視線不良”。
對于事故的原因,交警認為,“當事人潘某宣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沒有讓行人先行,是造成此起事故的原因;當事人陸文博在車行道內嬉鬧是造成此起事故的原因。”
因此,交警認為,雙方違法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相當,雙方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對于這個認定,家屬不肯接受。“說孩子當時在嬉鬧,這沒有任何證據”陸錫亮說,孩子沒管好,家長有責任,但是就這樣說同等責任,他們不能接受。
目前,家屬正在準備對事故認定申請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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