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溫州10月28日電(記者 張茵 通訊員陳姣姣)駕校教練不僅要教學員駕駛技術和交通法規,自己更要帶頭遵守法律法規,以身作則。然而浙江省溫州市樂清一名教練在學員通過路考的慶功宴后,酒后駕駛,被交警查獲。日前,樂清法院一審判決該教練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谷某,溫州樂清大荊人,為溫嶺某駕校的教練員。今年9月17日下午,谷某所教的5名學生路考全部通過,谷某和學生們非常興奮,相約晚上一同吃飯慶祝。
谷某在酒宴上喝了二兩白酒,慶功宴后,考慮到學生沒有車,回去不方便,喝了酒的谷某沒有多想,抱著僥幸的心態,就提出要將學生送回家。
谷某開著教練車送完學生后,獨自一人返回,從樂清市雁蕩鎮澤前村開往雁蕩鎮嶺頭村方向,途經樂清市雁蕩鎮旅游集散中心路段時,正好遇到交警設卡檢查車輛。
谷某向暗卡點開去降低車速試圖躲開交警,正準備掉頭時,設卡的交警察覺,馬上示意谷某趕緊停下,車窗搖下之后,從車里聞到一股濃烈的酒精味,交警認為有酒駕嫌疑。經過呼氣式酒精測驗,顯示谷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153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
?
?
?
相關鏈接:
酒駕被罰幾天后又醉駕 男子叫來親戚阻擾交警執法?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