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彩連是臨海的一名環衛工人。10月20日早上7點40分左右,她在臨海崇和門廣場附近清掃。旁邊小巷飛速開出一輛面包車,撞上一輛馬自達轎車,又沖向人行道發生側翻,將畢彩連壓在車下。十多名路人幫忙將車抬起,將畢彩連救出,隨后送到臺州醫院。
“她的頭部受傷嚴重,鼻梁等多處骨骼碎裂,因腫脹導致的積血引起呼吸困難,雖然無生命危險,但后續的治療比較麻煩,費用比較大。”主治醫生秦醫生說。
應女士是畢彩連的大女兒,“我們家經濟情況很差,我媽媽已經60多歲了,為了賺點錢才做當環衛工,一個月只有不到2000元。”
從事故發生到11月2日,共花掉治療費7萬元,已經欠了醫院近兩萬元,“其中3.3萬元是肇事方出的,1萬元是環衛處拿的,還有1萬元是好心人捐的。”應女士說。現在家里拿不出錢來,下周又要做手術,“如果沒有資金,治療可就耽誤了。”
撞傷畢彩連的是一名女司機,姓季。她拒絕了采訪。
臨海交警大隊的董警官說,季女士開車時,穿的是高跟鞋,“那輛面包車只保了交強險,保險公司只能賠付1萬元,其他的費用需肇事者承擔。”
按道理,在工作期間受傷,應該算工傷。但應女士說,環衛所除了事發第二天送來1萬元錢,說這是出于人道主義救助,便不再過問,“我們去問,環衛所的領導說這不算工傷。”
昨天下午,記者找到臨海環衛處的蔣主任,他告訴記者,按規定,符合工傷保險繳納條件的工人,男性需60周歲以下,女性在50周歲以下,“畢彩連是兩年多前來我們這里工作的,因為年齡原因,只能簽勞務合同,無法購買工傷保險。因此,受傷后也無法申報工傷。”
不過蔣主任表示,環衛部門會承擔應當承擔的費用,并積極協助追討醫藥費,“我們會幫她墊付部分費用,希望她能早日康復。”
浙江時空(臺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優飛認為,畢彩連發生交通事故時正在上班,在雇傭活動中遭受到人身損害,即便按照勞務關系,作為雇主的環衛部門和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季某均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畢彩連可以要求環衛部門承擔賠償責任,再由環衛部門向季某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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