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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數額是否按美金算
庭審時,仲加杰的辯護人表示,當初仲加杰挪用的公款是80萬美元,但現在檢方將80萬美元按照當時的匯率折合成662萬余元人民幣。
“經過15年,美元兌人民幣的匯率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更何況,當時仲加杰侵占的是80萬美元,是以美元為結算單位,因此退賠金額應該以美元計算。”辯護人說。
“如果按照80萬美元計算,現在的匯率就是人民幣500萬左右,比折合成人民幣少100多萬元,某種程度上是對挪用公款這種犯罪行為的縱容,檢方不可能助長這樣的行為。”公訴人稱,將要求被告人按照折合后的人民幣退贓,即662萬元。
記者經查詢發現,按照2000年的匯率,1美元折合8.278元人民幣,而現在1美元合人民幣6.336元。因此,如果按照80萬美元退賠的話,仲加杰可以省掉人民幣155萬余元。
追訪
昔日高材生炒股失敗潛逃
仲加杰是北京人,畢業于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據記者了解,仲加杰的父母、哥哥、姐姐也都畢業于清華大學,家境優越,父母及哥哥姐姐很早移居美國。
1989年,仲加杰本科畢業后分配到中國五金礦產進出口總公司,該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業,主要經營進出口等業務。1995年2月至2000年3月,仲加杰被派到香港企榮貿易有限公司任業務經理,任職期限5年。香港企榮貿易有限公司系中國五金礦產進出口總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
據仲加杰交代,他在潛逃前清理了自己的存款和股票賬戶資產,總共還剩約90萬港幣,他將其中60萬港幣轉給朋友陳某,委托她幫自己買了一只股票。“我想最后一搏,等股票賺錢了還給公司。”仲加杰說。
之后,仲加杰帶上剩余的30萬港幣潛逃至貴州省貴陽市。
“我也不懂法,覺得挪用公款要面臨刑法,自己接受不了。”仲加杰稱,潛逃一是因為害怕,二是想著等朋友陳某幫自己炒股賺了錢,就能還上公司80萬美元。
仲加杰說,潛逃期間,他于2001年左右聯系過一次陳某,詢問股票的情況。陳某說,股票仍虧損嚴重,之后失去陳某的聯系方式,再也未與其聯系過。在潛逃的十幾年中,仲加杰從沒跟家人聯系過。
據陳某證言稱,其代仲加杰持有的股票在中銀國際證券有限公司的股票賬戶內,這個賬戶里的股票都是仲加杰的。
“自首公告”最后一天投案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于連池告訴記者,仲加杰潛逃后,公安機關分析調查后,認為仲加杰逃往海外的可能性大,所以向國際刑警組織申請發布了紅色通緝令,在全球范圍內通緝仲加杰,但是沒有想到,仲加杰就在國內。
“仲加杰回到北京那天,是督促自首通告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天。”于連池說。
仲加杰稱,2014年,他在網上看到一篇《自首可以對罪犯從輕處理》的報道,經過一番思想斗爭,決定回北京自首。
“這么多年我始終覺得良心上過意不去。我接受法律的制裁,可以給公司一個說法,也不讓家里人擔驚受怕。”仲加杰說。
2014年11月27日,仲加杰打電話給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反貪局,稱要投案自首,并告知人在貴陽市。11月29日晚,反貪局辦案人員將仲加杰押解回京。11月30日,仲加杰被送押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015年6月30日,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其間,因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一次;因案情重大、復雜,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一次。
那么為何要潛逃至貴陽?對此,仲加杰說,當時貴陽正在舉辦圍棋大賽,因為他對圍棋比較感興趣,便逃到貴陽。到了貴陽后,他便在當地租了民房居住。花完隨身攜帶的30萬港幣后,他便靠代人打游戲賺錢維持生活。
妻子曾申請宣告丈夫失蹤
據了解,仲加杰的妻子張某也在五礦集團下屬公司工作。仲加杰潛逃后,張某辭職并移居加拿大。潛逃14年間,仲加杰從未與妻子聯系過,其與張某的婚姻至今仍在存續期間。兩人未生養子女。
昨天,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到一份判決書,上面顯示,仲加杰的妻子張某曾于2013年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仲加杰失蹤。
仲加杰的妻子訴稱,丈夫仲加杰于2000年與工作單位發生經濟糾紛,后被單位辭退,自此去向不明,至起訴時未有音信,現仲加杰下落不明已滿兩年,因此申請要求宣告仲加杰失蹤,并要求為仲加杰的財產代管人。西城法院于2013年2月25日作出民事判決,宣告仲加杰失蹤,并認定張某為仲加杰的財產代管人。
此后,張某又將中國五礦集團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五礦公司將分給仲加杰的房子的房產證交給張某。記者在張某與中國五礦集團公司返還原物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上看到,五礦公司稱,仲加杰因挪用公司80萬美元貨款事發后潛逃,造成公司實際財產損失。公司報案后,公安機關發出紅色通緝令,但是一直沒有將仲加杰緝拿歸案。涉案房屋的產權人是仲加杰,張某不能證明該房產是其合法所有。根據五礦公司的規定,仲加杰的房產證只能由其本人領取,領取時還要繳納所欠物業費等。2014年10月,法院以該案不屬法院受理范圍,駁回張某的起訴。
另據記者了解,2013年12月17日,西城法院對張某申請仲加杰失蹤一案再審,并于2014年5月19日作出判決,認定仲加杰涉嫌犯罪已潛逃,仍在追捕期間,不符合宣告失蹤的法律條件,因此判決撤銷此前作出的宣告仲加杰失蹤的民事判決,駁回張某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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