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記者從澄邁警方了解到,10月31日凌晨,澄邁縣公安局老城分局出動30余警力一舉搗毀位于老城鎮仁心村長達石場一個聚眾吸毒暗場,現場抓獲27名吸毒人員,繳獲少許K粉及吸毒工具一批。警方對其中20人予以行政拘留15天、3名予以強制隔離戒毒,還有另外4名女性因未滿18周歲而拘留不予執行。目前,2名暗場經營業主也已歸案,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在澄邁警方處置KTV包廂暗場后,發生2名吸毒人員溺水死亡的情況,事件發生后,澄邁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此事展開調查,綜合調查情況初步認定,老城公安分局在執法過程中,無過激、追趕、恐嚇等行為,執法程序規范、合法。
聚眾吸毒暗場藏于廢棄石場 集裝箱改裝成包廂
10月初,澄邁縣公安局老城分局接到線索稱:曾在6月份被搗毀過的老城鎮仁心村長達石場聚眾吸毒暗場又死灰復燃。老城分局立即派員進行秘密核查。
經過近一個月的縝密偵察,警方獲悉:9月份以來,有人為牟取暴利,合資偷偷在人跡罕見的長達廢石場用集裝箱改建KTV暗場包廂,并設有專人持對講機放哨,配備有發電機、音響等。目前該KTV包廂暗場尚在邊裝修邊營業。該暗場地處荒坡、小路較多,非常隱蔽,一般人難以察覺里面有娛樂場所,如不是本村人或者多次到該場所,無法輕易找到進入的道路。
10月31日凌晨5時,老城分局民警偵查發現,該KTV包廂暗場正在有吸毒人員聚集吸毒玩樂,澄邁縣公安局老城分局局立即組織30余警力趕到長達石場進行查處,并成功搗毀該涉毒窩點。經警方現場勘查,該聚眾吸毒的暗場包廂從外觀上來看,僅僅是一個破舊的集裝箱鐵皮房,但走進包廂內,里面儼然是一個豪華包廂,空調、音響、酒杯、燈光等設備樣樣齊全。
警方曾兩次打擊窩點 配備專人、對講機放哨
經調查,該暗場包廂系犯罪嫌疑人陳某春(男,43歲,澄邁縣老城鎮白蓮責任區人)于2015年2月份在長達石場附近仁心洋處將集裝箱改建成吸毒暗場包廂,專門提供給他人吸食毒品牟取暴利。當月19日即大年初一,老城公安分局聯合白蓮派出所對該暗場進行查處,當場抓獲14名吸毒人員。
今年6月,該暗場包廂又在長達石場處重新裝修營業,接到線索后,警方再次對該暗場包廂進行查處,但有人故意在離暗場約一公里的水溝橋處橫向停放了一輛越野車堵住了通往暗場的唯一通道,拖延了處置民警到達暗場的時間,當民警趕到現場時,暗場的吸毒人員已全部逃離,警方將聚眾吸毒暗場的KTV音響設備及吸毒工具全部搗毀,此后,該暗場關閉了一段時間。
今年9月,姜某高(男,30歲,澄邁縣金江鎮美亭責任區人)跟陳某春提出由其出資購買設備重新裝修該包廂,陳某春負責管理。至今年10月份經營以來,幾乎每晚都會有一些男女乘車出入此包廂,直至凌晨三四點或者通宵才逐漸散去。經查,該包廂每晚聚集的男女均在二三十人左右,有專門的看風放哨人員。
4名未成年女子參與聚眾吸毒 兩老板投案
10月30日下午至31日凌晨,該KTV包廂暗場內有幾批不同人員共30多人聚集吸毒玩樂。期間,還有人以搖骰子的方式進行了賭博。經民警對到案的人員進行審查,這27名男女年齡在15歲至37歲,其中4名女孩子均為未成年。
在依法查處27名吸毒人員后,澄邁縣公安局繼續加大力度緝拿KTV包廂暗場經營業主姜某高和已經逃逸的陳某春。在強大的追逃壓力下,陳某春和姜某高分別于11月4日和5日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目前,陳某春和姜某高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兩吸毒男溺水身亡 其中一人帶4未成年女子參與
在澄邁警方處置KTV包廂暗場后,發生2名吸毒人員溺水死亡的情況,其中一名死者是24歲男子劉某蘋為澄邁縣瑞溪鎮人,家住澄邁縣大豐鎮,經當晚參與吸毒的人員指認劉某蘋既是組織他們到長達石場吸毒的組織者,同時也是一名吸毒人員。另一死者是31歲男子黃某為澄邁縣金江鎮,家住澄邁縣金江鎮,系吸毒人員,曾兩次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機關予以打擊處理。
10月30日晚上,陳某聯系邱某、劉某蘋、符某等吸毒人員到該暗場包廂內吸毒,劉某蘋則約了李某吉、蔡某范等14人,并還組織開車到金江鎮接4名未成年女性吸毒人員一起到該包廂吸毒。
輔警意外與藏匿草叢中吸毒人員相遇 多部門參與搜救
當晚23時左右,因暗場包廂內發生爭執,其中一伙人就揚言要帶人過來打擊報復,然后就離開。不久,暗場外圍人員發現陌生車輛在暗場包廂附近出沒,疑是警方人員,隨即關閉包廂的電源,包廂里的人紛紛走出包廂。劉某蘋和黃某等人后發現不是警方人員,便繼續在包廂里娛樂和吸食毒品,在包廂玩了一段時間后,黃某便離開包廂。
31日凌晨5時許,包廂的發電機油料耗盡,劉某蘋等人先后走到包廂外。5時45分,澄邁警方趕到長達石場KTV包廂暗場,包圍暗場并查獲了25名涉嫌吸毒人員(后又查獲2名落水吸毒人員),附近的劉某蘋、李某吉、蔡某范等人以為是起糾紛離去的那伙人來打架,害怕被打而沿路跑向潭官水庫邊密林躲藏,由于天色較暗,公安民警沒有發現暗場外圍的吸毒人員,也沒有對外圍進行搜查。
早上7時許,澄邁縣警方對KTV包廂暗場取證完畢,正準備將25名涉嫌吸毒人員傳喚回縣公安局進一步審查時,一名輔警隊員走到潭官水庫附近準備解手時與出來打探消息的劉某蘋、李某吉、蔡某范、王某等人相遇,4人看到該名輔警后就轉身向潭官水庫邊逃跑,輔警就喊他們站住,但劉某蘋等人因為害怕被抓繼續往水里分開逃跑,聽到喊聲后趕來的執勤民警趕到潭官水庫邊時,看到有人在水庫邊逃跑,便沿著水庫岸邊搜索,看見李某吉、王某等也在水庫里掙扎喊救命,執勤人員立即跳下水里將王某及李某吉救上岸。
此時,執勤人員聽獲救人員稱還有人在水里面,又跳下水繼續搜救,但搜索了近半個多小時沒有找到,此時,實施搜救的執勤人員筋疲力盡、并出現抽筋跡象,就游回了岸邊。與此同時,公安民警也撥打了120、119電話,縣消防大隊和120急救中心的救援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參與搜救。
縣消防大隊組織救生艇下水搜索,但沒發現任何蹤跡,搜救工作一直持續到當天中午12時許仍一無所獲。下午,民警及村干部繼續在水庫周邊進行尋找,但依然未果。11月1日縣公安局再次組織警力在在現場進行搜索。當天下午2時許,搜索隊員在潭官水庫南邊水域發現了劉某蘋和黃某的尸體并打撈上岸。
參與吸毒未成年女子稱:警方無追趕且采取施救
11月8日,記者在澄邁縣看守所見到了犯罪嫌疑人陳某春、姜某高,兩人分別稱,集裝箱改裝成包廂暗場是供自己和朋友玩的。而陳某春還稱,自己只是吸食K粉,不違法,而且即便別人在包廂里吸毒,他也沒有違法!
記者輾轉聯系到當晚參與聚眾吸毒的其中兩名未成年女子小王、小琳(兩人均為化名),16歲的小王稱,10月30日晚8點多,劉某蘋給她打電話,叫她晚點帶朋友一起去玩,到時會開車來接她。當晚11點多,劉某蘋和另一男子開車到金江鎮接上她和她的3個女性朋友。
“我和朋友坐車到了長達石場的包廂暗場后,我玩了一會,后來包廂里有兩幫男的在吵架,過后空調又關了,我就到外面樹林草叢坐著乘涼,當時劉某蘋、李某吉、蔡某范都和我在外面。”小王說,警方對該包廂查處時,她在草叢里躲著,不敢出去。不知道過了多久,她看到一名身穿制服的男子出現,她和另外一名男子趕緊跑,當時劉某蘋和另一男子跑在后面。雖然聽到“不要跑”的喊聲,也回頭看了看,沒有看到身穿制服男子追來,但她怕被警方抓獲,還是向前跑。
“當時天黑,我第一次來這里(包廂暗場),不知道是個水庫,還以為是條小河。我雖然是跑在前面的,但劉某蘋很快超過了我,然后就沒影了,另外一名原先在我身后的男子也跑不見了,只剩我和李某吉跑進了水庫,水庫的水很快淹到了我的胸口,我就大聲喊起來,是警察趕來把我和另一個男子救上來了,警察還在水里找了很久。”小王說,她是在2014年初第一次吸食K粉,經過警方教育,她意識到吸毒的危害,不會再吸毒了。
17歲的小琳說,她在2012年第一次喝了“神仙水”,當時還在上初一,和朋友在酒吧玩的時候因為好奇就沾染了毒品。“事發當晚,我沒怎么玩,就感覺很累,我們幾個女生讓劉某蘋送我們走,但他不愿意,除了小王外,我們在包廂外面的車里睡覺,我被警察抓住后,押上車前,我聽到警察在說‘救人’的事情。”
記者隨后也來到該包廂案場,記者在現場看到,從外面看,這是兩個挨在一起普通集裝箱,但里面卻有沙發、音響、電視、射燈等,儼然就是個KTV包廂,現場還留著不少避孕套包裝。集裝箱外的垃圾里,隨處可見裝“神仙水”的小瓶子。該包廂暗場在一個山坡上,周邊是茂盛的草叢、樹林,下面則是水庫。
2名吸毒人員溺水死亡事件發生后,澄邁縣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此事展開調查,經聯合調查組走訪調查當天參與執勤的民警、輔警人員和在戒的吸毒人員證實,當天在清查KTV包廂暗場時,劉元蘋等人并不在包廂內,而是在水庫邊發現公安人員后,劉某蘋作為聚眾吸毒組織者,為了逃避打擊而自行跳入水中逃竄,不存在公安人員追趕他們的情況。而黃某在公安民警到達前已經離開包廂,在發現公安機關來查處后往水庫逃跑溺水死亡。
事發現場,發現有人跳水,澄邁警方積極開展施救工作,盡最大努力營救;劉某蘋和黃盛作為成年人,明知跳入水中會有溺水危險,但仍一意孤行導致溺水身亡。綜合調查情況初步認定,澄邁縣公安局老城公安分局在執法過程中,無過激、追趕、恐嚇等行為,執法程序規范、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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