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年時間,斷斷續續給他人匯款354次,共計28萬余元。是投資,還是行善?都不是,其實是他被騙了。
被騙一次兩次可以理解,但被同一個人一騙就是11年,這就有點難理解了……近日,我省云和法院就受理了這樣一起奇葩的詐騙案。
和陌生人一見如故
還匯錢搞投資
事情還得從2004年說起。陳先生在云和縣府前路上開了一家賣副食品的小店。有一天,店里來了位買香煙的客人王某,兩人聊了幾句,甚是投緣,一來二去也便成了朋友。
“我和朋友合伙在寧波開了家服裝店,生意挺好的,你要不要入股,到時候分紅會很多。”王某問陳先生。
“有這么好的事?”陳先生還有些疑慮。
“老陳,我們是一見如故,今后就是好朋友了,聽我的,不會讓你吃虧!”王某信誓旦旦。
陳先生相信了,以為發大財的機會來了,就湊了6萬塊錢給王某,連收條都沒拿來。
誰知幾個月后傳來的消息是:“王某生意做虧了,公安要抓他,錢也被凍結了”。陳先生很慌恐,乖乖聽了王某的話,沒敢與其聯系。
而事實上,這6萬塊錢根本沒拿去做生意,而是被王某給揮霍了,所謂“生意虧了”就是個借口。
雖然感覺不對勁
但還是堅持匯錢
一年后,也許是又缺錢了,或覺著陳先生實在是好騙,王某又聯系上了陳先生,說自己“已經沒事了,現在跟個老板在福建做大生意”,讓陳某繼續投資,也順便把之前的賬給結出來。
然后,王某編了幾個假名,換了幾個手機號,再用幾張不同戶主的銀行卡,自編自導自演了包括“老板”在內的好幾個角色,把陳先生騙得是一愣一愣的。
匯了幾次錢后,陳先生感覺到有點不對勁,但巧言令色的王某總能用各種說詞打消他不安的念頭。
就這樣,陳先生一直往王某提供的賬號里面匯錢,每次幾十元到幾千元不等,這一匯就是十幾年,甚至還幫王某充過幾次話費。
先后給騙子匯了354次錢
11年后終于報警
最終,王某的“無底洞”實在是超出了陳先生的想象,也終于讓陳先生堅定了懷疑。他越想越生氣,在2014年底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這么多年了,你怎么現在才想到報案?”民警問。
“我想,多給他幾次錢,他總會受感動的吧?再說之前他告訴我,只要我繼續匯錢,就會把所有錢都還我。如果我去報案了,原來那些錢可能都要不回來了。”陳先生這樣解釋。
“你給他匯了多少錢?”民警問。
“一共匯了354次,28萬多,我都有匯款憑證的,還有短信和電話錄音。”陳先生說。
云和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陳先生財物共計284478元,數額巨大,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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